[發明專利]一種砌體抹灰施工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001536.0 | 申請日: | 2020-0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2190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01 |
| 發明(設計)人: | 劉奎;劉明周;廖紅玉;余珊;孫廣宏;黃達鍇;桂祁東;方慧琴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一冶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G21/20 | 分類號: | E04G21/20;E04F21/08 |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漢永嘉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2102 | 代理人: | 楊曉燕 |
| 地址: | 430081 湖***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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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抹灰 施工 機構 | ||
本申請提供一種砌體抹灰施工機構,屬于房建施工領域。其包括基座;兩組水平伸縮組件,分別可水平伸縮地安裝在基座上;升降送料組件,可升降地安裝在兩組水平伸縮組件上;兩個抹灰滾筒,升降送料組件的相對兩側上分別可轉動地安裝有抹灰滾筒,兩組水平伸縮組件用于調節兩個抹灰滾筒之間的間距,升降送料組件用于向抹灰滾筒供料。該裝置可以根據空間大小來調節水平寬度,適用于狹窄空間抹灰的使用,結構簡單且使用便捷。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房建施工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砌體抹灰施工機構。
背景技術
高層建筑兩單元變形縫通常在400mm左右,施工完兩側砌體后,通常施工人員無法進入進行抹灰操作。由于施工人員無法進入,現場通常存在偷工減料變形縫兩側砌體外墻未抹灰或者隨著砌體隨砌隨抹現場。隨砌隨抹砌體與抹灰沉降不一樣,抹灰質量無法保證,后期容易開裂、起皮、空鼓、脫落,且容易造成房間間內返潮,嚴重可能造成雨水滲漏到房間內。同時現場存在大量風井、管井,由于空間狹小施工操作不方便,抹灰質量無法保證。所以對于房間工程中變形縫兩側和風井、管井等狹小空間內的抹灰質量控制顯得尤為重要。
然而,目前現有的施工技術不能在狹小空間抹灰,不能兩面墻同時抹灰,不能根據空間大小自動調節,不能有效控制抹灰的厚度、平整度。
發明內容
本申請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種砌體抹灰施工機構,旨在改善現有技術中的對于房間工程中的狹小空間抹灰不方便的問題。
本申請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砌體抹灰施工機構,包括:
基座;
兩組水平伸縮組件,分別可水平伸縮地安裝在所述基座上;
升降送料組件,可升降地安裝在兩組所述水平伸縮組件上;
兩個抹灰滾筒,所述升降送料組件的相對兩側上分別可轉動地安裝有所述抹灰滾筒,兩組水平伸縮組件用于調節兩個所述抹灰滾筒之間的間距,所述升降送料組件用于向所述抹灰滾筒供料。
作為本申請的一種技術方案,所述基座包括兩組支撐組件,每組所述支撐組件均包括支撐框和多個萬向輪,所述支撐框的底部安裝有多個所述萬向輪;每組所述水平伸縮組件分別安裝在兩個所述支撐框上。
作為本申請的一種技術方案,每組所述水平伸縮組件均包括第一支架、第二支架、第一鉸接桿以及第二鉸接桿,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分別間隔地安裝在所述基座上,所述第一鉸接桿和所述第二鉸接桿呈剪叉狀結構鉸接,所述第一鉸接桿的兩端分別鉸接于所述第一支架、所述第二支架,所述第二鉸接桿的兩端分別鉸接于所述第一支架、所述第二支架;所述升降送料組件可升降地安裝在兩組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上。
作為本申請的一種技術方案,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中的至少一個上安裝有至少一個伸縮控制件。
作為本申請的一種技術方案,所述伸縮控制件包括外部連接塊和內部連接塊,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中的至少一個上安裝有至少一個所述外部連接塊,所述內部連接塊的一端可滑動地安裝在所述外部連接塊上,另一端伸出所述外部連接塊。
作為本申請的一種技術方案,所述升降送料組件包括灰漿槽,所述灰漿槽可升降地安裝在兩組所述水平伸縮組件上;所述灰漿槽的相對兩側壁上開設有通口,兩個所述抹灰滾筒分別可轉動地安裝在兩個所述通口中;所述灰漿槽的兩側靠近所述抹灰滾筒的內部分別可轉動地安裝有螺旋送料桿;所述灰漿槽的相對兩個側端中分別安裝有彈性件,所述彈性件用于調節兩個所述抹灰滾筒的間距。
作為本申請的一種技術方案,所述彈性件包括彈性砂漿布。
作為本申請的一種技術方案,所述灰漿槽的槽底呈拱橋狀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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