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90000573.0 | 申請日: | 2019-03-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983458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17 |
| 發明(設計)人: | B·D·高爾;D·普羅貝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米沃奇電動工具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21/14 | 分類號: | F21V21/14;F21L4/00;F21S9/02;F21V21/30;F21V21/40;F21W131/402;F21Y105/10;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李健;林治辰 |
| 地址: | 美國威***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裝置 | ||
1.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燈殼體,所述燈殼體包括第一面和與所述第一面相對的第二面;
光源,其聯接至所述燈殼體;
電池隔室,其聯接至所述燈殼體并被配置為容納電池,所述電池隔室限定中心縱向軸線,所述電池可沿所述中心縱向軸線插入;
基座,其聯接至所述燈殼體,所述基座包括第一側和與所述第一側相對的第二側,所述第一側被配置為擱置在支撐表面上,其中所述燈殼體和所述電池隔室可相對于所述基座繞所述中心縱向軸線一起從第一位置旋轉至第二位置,其中,在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燈殼體的第二面與所述基座的第二側相鄰,在所述第二位置,所述燈殼體的第二面與所述基座的第二側隔開;以及
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位于所述第二面上并且電耦合至所述光源并且可操作以控制所述光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燈殼體和電池隔室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第一面與所述第一側偏移并共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殼體可相對于所述基座旋轉到第三位置,其中,所述燈殼體延伸超過所述第二位置,并且所述第一面相對于所述第一側以傾斜角度定向。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殼體可相對于所述基座旋轉到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的多個中間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被配置為在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沿遠離所述基座的方向發射光。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包括第一凸臺和與所述第一凸臺間隔開的第二凸臺,其中,所述第一凸臺和所述第二凸臺可樞轉地聯接至所述電池隔室,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凸臺和所述第二凸臺被配置為擱置在支撐表面上以支撐所述照明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被配置為以多個角度將所述燈殼體支撐在支撐表面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包括扣環件,其具有從所述燈殼體延伸的第一臂,從所述燈殼體延伸并與所述第一臂間隔開的第二臂,以及在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之間延伸的閘門。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閘門包括形成在所述閘門的內表面上的棘爪部,其中,所述棘爪部被配置為懸掛在支撐結構上。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閘門由金屬材料構成,并且其中,所述閘門被配置為磁性地聯接至金屬表面。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包括磁性板,所述磁性板被配置為將所述基座磁性地聯接至金屬表面。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殼體和所述電池隔室可相對于所述基座以210度的角度一起旋轉。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控制面板包括通用串行總線充電端口。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以流明為單位的由所述光源發射的最大光輸出與以立方英寸為單位的所述照明裝置的體積的比率在20:1和25:1之間。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以流明為單位的由所述光源發射的最大光輸出與以克為單位的所述照明裝置的質量的比率在2:1和3:1之間。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米沃奇電動工具公司,未經米沃奇電動工具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90000573.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扭振減振器,以及離合器
- 下一篇:旋轉限制機構、旋轉致動器和機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