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解液及電化學器件在審
| 申請號: | 201980091232.3 | 申請日: | 2019-1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9649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4 |
| 發明(設計)人: | 今野馨;山田薰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昭和電工材料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4/38 | 分類號: | H01M4/38;H01M4/587;H01G11/64;H01M10/052;H01M10/0567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靈菇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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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解液 電化學 器件 | ||
1.一種電解液,其含有:
由下述式(1)表示的化合物;及
環狀化合物,其不具有硅原子且具有包含硫原子的環,
式(1)中,R1~R3各自獨立地表示烷基或氟原子,R4表示亞烷基,R5表示含有硫原子的有機基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解液,其中,所述R1~R3中的至少1個為氟原子。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解液,其中,所述由式(1)表示的化合物一分子中的硅原子數為1個。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解液,其中,所述R5是由下述式(3)、式(4)或式(5)中的任一個表示的基團:
式(3)中,R8表示烷基,*表示鍵合部位;
式(4)中,R9表示烷基,*表示鍵合部位;
式(5)中,R10表示烷基,*表示鍵合部位。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解液,其中,所述環狀化合物包含環狀磺酸酯化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解液,其中,所述環狀磺酸酯化合物包含由下述式(X)表示的化合物:
式(X)中,A1表示包含碳原子數為3~5的亞烷基或碳原子數為3~5的亞烯基的基團,該亞烷基和該亞烯基中的氫原子可被烷基、環烷基、芳基或氟基取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解液,其中,所述由式(X)表示的化合物包含選自由1,3-丙烷磺內酯及1-丙烯-1,3-磺內酯組成的組中的至少1種。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解液,其中,所述環狀化合物包含選自由式(Y)表示的化合物及由式(Z)表示的化合物組成的組中的至少1種:
式(Y)中,A2表示碳原子數為3~5的亞烷基或碳原子數為3~5的亞烯基,該亞烷基和該亞烯基中的氫原子可被烷基、環烷基或芳基取代;
式(Z)中,A3表示碳原子數為3~5的亞烷基或碳原子數為3~5的亞烯基,該亞烷基和該亞烯基中的氫原子可被烷基、環烷基或芳基取代。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解液,其中,所述由式(1)表示的化合物的含量和所述環狀化合物的含量的合計以所述電解液總量作為基準計為10質量%以下。
10.一種電化學器件,其具備:正極、負極及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解液。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化學器件,其中,所述負極含有碳材料。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化學器件,其中,所述碳材料含有石墨。
13.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電化學器件,其中,所述負極進一步含有下述材料,該材料包含選自由硅及錫組成的組中的至少1種元素。
14.根據權利要求10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化學器件,其中,所述電化學器件為非水電解液二次電池或電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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