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帶有用于個人視頻記錄的外部調諧器和存儲器的TV和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80076720.7 | 申請日: | 2019-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7022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08 |
| 發明(設計)人: | G·克利夫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集團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21/4363 | 分類號: | H04N21/4363;H04N21/436;H04N21/433;H04N21/61;H04N21/4147;H04N21/6587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郭思宇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帶有 用于 個人 視頻 記錄 外部 調諧器 存儲器 tv 電子設備 | ||
一種信息處理裝置包括被配置為連接到調諧器設備的通信接口。信息處理裝置還包括處理電路系統,該處理電路系統被配置為從調諧器設備接收與數字廣播信號中包括的高級電視系統委員會(ATSC)3.0服務對應的數據分組、確定是否接收到暫停ATSC?3.0服務的指示,并且響應于確定接收到暫停ATSC?3.0服務的指示,停止從調諧器設備的第一存儲器中讀取與ATSC?3.0服務對應的后續數據分組。
技術領域
本公開一般而言涉及一種用于在TV和電子設備中實現附加的電視廣播接收器和個人視頻記錄(PVR)功能的應用。
背景技術
在美國,數字電視能夠接收符合高級電視系統委員會(ATSC)1.0標準的數字電視廣播信號。ATSC?3.0是新的數字電視(DTV)標準,它為較新的技術提供支持。ATSC?3.0標準的重要特征是在廣播發射過程中為信令以及內容遞送互聯網協議(IP)分組,其設計目標是所使用的協議盡可能與互聯網中使用的協議接近。作為這種方法的益處,ATSC?3.0標準支持TV內容的越頂(OTT)遞送和作為經由廣播路徑遞送的內容的輔助的信令。OTT遞送可以包括通過用戶的寬帶互聯網連接遞送電視內容。“混合”服務是可能的,其中一些組件由廣播遞送,而其它組件(例如,附加音頻語言或基于web的應用內容)則經由寬帶遞送。
包括標準電視機、平板計算機和個人計算機在內的各種類型的消費者電子設備包括解碼和顯示音頻、視頻和圖形的固有能力。一些廣播電臺已經開發出提供專門的內容以供在移動設備(通常是智能電話和平板電腦)上觀看的應用。可以通過單播傳輸(即,一對一)從服務器或服務器系統分發這種專用內容。雖然諸如智能電話和平板電腦之類的平臺可以具有被安裝用于視頻流傳輸的應用,并且諸如膝上型計算機和臺式機之類的更大屏幕的計算機可以通過Web瀏覽器觀看視頻流傳輸,但是仍需要在這些類型的電子設備中開發ATSC?3.0接收器功能的實施方式,包括提供個人視頻記錄(PVR)功能的能力。
發明內容
根據本公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信息處理裝置,該信息處理裝置具有被配置為連接到調諧器設備的通信接口。該信息處理裝置還包括處理電路系統,該處理電路系統被配置為從調諧器設備接收與數字廣播信號中包括的高級電視系統委員會(ATSC)3.0服務對應的數據分組,確定是否接收到暫停ATSC?3.0服務的指示,并且響應于確定接收到暫停ATSC?3.0服務的指示而停止從調諧器設備的第一存儲器中讀取與ATSC?3.0服務對應的后續數據分組。
根據本公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調諧器設備,該調諧器設備包括被配置為連接到信息處理裝置的通信接口。該調諧器設備還包括處理電路系統,該處理電路系統被配置為接收包含高級電視系統委員會(ATSC)3.0服務的數字廣播流,將與ATSC?3.0服務對應的數據分組傳輸到信息處理裝置,確定是否從信息處理裝置接收到寫命令,并且響應于確定從信息處理裝置接收到寫命令而將與ATSC?3.0服務對應的后續數據分組存儲在存儲器中。
根據本公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信息處理裝置,該信息處理裝置包括被配置為連接到調諧器設備的通信接口。該信息處理裝置還包括處理電路系統,該處理電路系統被配置為從調諧器設備接收與數字廣播信號中包括的所選擇的高級電視系統委員會(ATSC)3.0服務對應的數據分組,確定是否接收到用于從調諧器設備的存儲器檢索數據分組的用戶輸入,并且響應于確定接收到用戶輸入而向調諧器設備發送使調諧器設備從調諧器設備的存儲器中檢索與用戶輸入對應的數據分組的命令。
根據本公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信息處理裝置,該信息處理裝置包括被配置為連接到存儲器設備的通信接口。該信息處理裝置還包括處理電路系統,該處理電路系統被配置為顯示數字廣播流中提供的高級系統電視委員會(ATSC)3.0服務,檢測存儲器設備,響應于檢測到存儲器設備而確定該存儲器設備是否具有等于或大于存儲器閾值的存儲容量,響應于確定檢測到的存儲器的存儲容量等于或大于存儲器閾值而確定用戶是否準許將存儲器用于與ATSC?3.0服務對應的數據分組的個人視頻記錄的許可,并且響應于確定用戶已準許針對個人視頻記錄的許可而啟用使用存儲器的與ATSC?3.0服務對應的數據分組的個人視頻記錄。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索尼集團公司,未經索尼集團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80076720.7/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