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治療癌癥的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980065562.5 | 申請日: | 2019-09-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0500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14 |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馬汀·胡伯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泰沙羅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454 | 分類號: | A61K31/454;A61K39/395;A61P3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夏正合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事務(wù)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韓登營;榮文英 |
| 地址: | 美國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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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治療 癌癥 方法 | ||
1.一種治療個體的癌癥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測量從個體獲得的樣本中的PD-L1表達(dá)水平;
以及
基于PD-L1表達(dá)水平向所述個體施予:
治療有效劑量的聚(ADP-核糖)聚合酶(PARP)抑制劑;及
治療有效劑量的抗程序性死亡-1蛋白(PD-1)療法,
其中所述個體先前未曾接受過全身性化學(xué)療法或任何先前的抗PD-1療法。
2.一種治療個體的癌癥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與參考水平相比,基于在從先前未曾接受過全身性化學(xué)療法或任何先前的抗PD-1療法的個體獲得的樣本中的PD-L1表達(dá)水平來篩選個體;
以及
向所選個體施予:
治療有效劑量的聚(ADP-核糖)聚合酶(PARP)抑制劑;及
治療有效劑量的抗程序性死亡-1蛋白(PD-1)療法。
3.如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施予給個體的抗PD-1療法是PD-1藥劑編號1-94中的任一種。
4.如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施予給個體的抗PD-1療法是PD-1結(jié)合劑,其選自由以下組成的群組:BGB-A317、BI 754091、IBI308、INCSHR-1210、JNJ-63723283、JS-001、MEDI-0680、MGA-012、納武單抗、PDR001、派姆單抗、PF-06801591、REGN-2810、TSR-042,及其衍生物。
5.如權(quán)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xiàng)所述的方法,其中施予給個體的抗PD-1療法是PD-1結(jié)合劑,其為抗體、抗體結(jié)合物或其抗原結(jié)合片段,且其中所述PD-1結(jié)合劑包括:
由SEQ ID NO:1所限定的HC-CDR1;
由SEQ ID NO:2所限定的HC-CDR2;
由SEQ ID NO:3所限定的HC-CDR3;
由SEQ ID NO:4所限定的LC-CDR1;
由SEQ ID NO:5所限定的LC-CDR2;及
由SEQ ID NO:6所限定的LC-CDR3。
6.如權(quán)利要求1至5所述的方法,其中抗PD-1療法為PD-1結(jié)合劑,其包括:
重鏈可變域,具有與SEQ ID NO:7至少80%、85%、90%或95%一致的氨基酸序列;及
輕鏈可變域,具有與SEQ ID NO:8至少80%、85%、90%或95%一致的氨基酸序列。
7.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PD-1結(jié)合劑包括:
重鏈可變域,具有由SEQ ID NO:7所限定的氨基酸序列;及
輕鏈可變域,具有由SEQ ID NO:8所限定的氨基酸序列。
8.如權(quán)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xiàng)所述的方法,其中抗PD-1療法為PD-1結(jié)合劑,其包括
重鏈多肽,具有與SEQ ID NO:9至少80%、85%、90%或95%一致的氨基酸序列;及
輕鏈多肽,具有與SEQ ID NO:10至少80%、85%、90%或95%一致的氨基酸序列。
9.如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PD-1結(jié)合劑包括
重鏈多肽,具有由SEQ ID NO:9所限定的氨基酸序列;及
輕鏈多肽,具有由SEQ ID NO:10所限定的氨基酸序列。
10.如權(quán)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xiàng)所述的方法,其中抗PD-1療法為PD-1結(jié)合劑,其為TSR-042。
11.如權(quán)利要求5至10中任一項(xiàng)所述的方法,其中PD-1結(jié)合劑以每3周一次或每6周一次的給藥間隔施予給個體。
12.如權(quán)利要求5至10中任一項(xiàng)所述的方法,其中PD-1結(jié)合劑每約3周一次以約500mg的劑量靜脈內(nèi)施予給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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