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傳感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980063004.5 | 申請日: | 2019-08-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8966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11 |
| 發明(設計)人: | 山岸良彰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自倍爾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8C17/00 | 分類號: | G08C17/00;H02J50/20;G08C19/00;H02J7/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華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肖華 |
| 地址: | 日本東京都千***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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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 傳感器 | ||
1.一種無線傳感器,其特征在于,具備:
受電部,其經由電磁波接收電力;
比較部,其對能夠利用的電力和閾值進行比較;以及
測定部,其在所述能夠利用的電力大于所述閾值的情況下,測定測定對象,在所述能夠利用的電力小于所述閾值的情況下,不測定所述測定對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傳感器,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發送部,該發送部在所述能夠利用的電力大于所述閾值的情況下,發送所述測定部的測定結果,在所述能夠利用的電力小于所述閾值的情況下,不發送所述測定部的測定結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線傳感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閾值包括第一閾值和比所述第一閾值大的第二閾值,
所述測定部在所述能夠利用的電力大于所述第一閾值的情況下,測定所述測定對象,在所述能夠利用的電力小于所述第一閾值的情況下,不測定所述測定對象,所述發送部在所述能夠利用的電力大于所述第二閾值的情況下,發送所述測定部的測定結果,在所述能夠利用的電力小于所述第二閾值的情況下,不發送所述測定部的測定結果。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線傳感器,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測定結果存儲裝置,該測定結果存儲裝置在所述測定部測定所述測定對象,所述發送部未發送所述測定結果的情況下,保存未發送的所述測定結果,
所述發送部在所述能夠利用的電力大于所述第二閾值之后,發送保存在所述測定結果存儲裝置中的所述測定結果。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無線傳感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能夠利用的電力是所述受電部接收到的電力。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無線傳感器,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將所述受電部接收到的電力進行蓄積的蓄電部,
所述能夠利用的電力是蓄積在所述蓄電部中的電力。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傳感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比較部周期性地對所述能夠利用的電力和閾值進行比較。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傳感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比較部在接收到觸發信號后,對所述能夠利用的電力與所述閾值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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