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增強現實系統的神經肌肉控制在審
| 申請號: | 201980061965.2 | 申請日: | 2019-09-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3925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30 |
| 發明(設計)人: | 賈絲明·斯通;拉娜·阿瓦德;毛秋實;克里斯多佛·奧斯本;丹尼爾·韋特莫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臉譜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5/00 | 分類號: | A61B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周靖;楊明釗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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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增強 現實 系統 神經 肌肉 控制 | ||
1.一種基于神經肌肉信號控制增強現實(AR)系統的計算機化系統,所述系統包括:
多個神經肌肉傳感器,所述多個神經肌肉傳感器被配置為記錄來自用戶的多個神經肌肉信號,其中,所述多個神經肌肉傳感器被布置在一個或更多個可穿戴設備上;以及
至少一個計算機處理器,所述至少一個計算機處理器被編程為:
基于所述多個神經肌肉信號識別所述用戶的第一肌肉激活狀態,
基于所述第一肌肉激活狀態,確定要控制的所述增強現實系統的操作,
基于所述多個神經肌肉信號識別所述用戶的第二肌肉激活狀態,以及
基于所述第二肌肉激活狀態,向所述AR系統提供控制信號,以控制所述AR系統的所述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第一肌肉激活狀態或所述第二肌肉激活狀態或所述第一肌肉激活狀態和所述第二肌肉激活狀態兩者包括由所述用戶執行的靜態姿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第一肌肉激活狀態或所述第二肌肉激活狀態或所述第一肌肉激活狀態和所述第二肌肉激活狀態兩者包括由所述用戶執行的動態姿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第一肌肉激活狀態或所述第二肌肉激活狀態或所述第一肌肉激活狀態和所述第二肌肉激活狀態兩者包括肌肉下激活狀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第一肌肉激活狀態或所述第二肌肉激活狀態或所述第一肌肉激活狀態和所述第二肌肉激活狀態兩者包括由所述用戶執行的肌肉拉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第一肌肉激活狀態與所述第二肌肉激活狀態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信號包括用于控制與所述AR系統相關聯的顯示設備的亮度的信號。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信號包括用于控制與所述AR系統相關聯的音頻設備的屬性的信號。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信號包括用于控制與所述AR系統相關聯的一個或更多個設備的隱私模式或隱私設置的信號。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信號包括用于控制所述AR系統的電源模式或電源設置的信號。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信號包括用于控制與所述AR系統相關聯的相機設備的屬性的信號。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信號包括用于控制所述AR系統的內容顯示的信號。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信號包括用于控制待由所述AR系統提供的信息的信號。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信號包括用于控制與所述AR系統相關聯的信息到第二AR系統的傳送的信號。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信號包括用于控制由所述AR系統生成的所述用戶的可視化的信號。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信號包括用于控制除所述用戶之外的物體或人的可視化的信號,其中該可視化由所述AR系統生成。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化系統,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計算機處理器還被編程為:
經由在所述AR系統提供的AR環境中顯示的用戶界面,向所述用戶呈現關于如何控制所述AR系統的所述操作的一個或更多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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