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動力工具在審
| 申請號: | 201980055339.2 | 申請日: | 2019-08-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3858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9 |
| 發明(設計)人: | 丹尼爾·亞歷山大松;米卡埃爾·阿維德松 | 申請(專利權)人: | 胡斯華納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F5/00 | 分類號: | B25F5/00;A01G3/05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王俠 |
| 地址: | 瑞典胡***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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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動力 工具 | ||
1.一種手持式動力工具(1),包括:
-電動馬達(3),配置成向所述動力工具(1)的工具(5)提供動力,
-電源裝置(7、9),配置成向所述電動馬達(3)供電,
-空氣冷卻路徑(11、11’),延伸經過所述電動馬達(3)的至少部分和所述電源裝置(7、9)的至少部分,以便當空氣流過所述空氣冷卻路徑(11、11’)時冷卻所述電動馬達(3)和所述電源裝置(7、9),以及
-風扇(13),布置在所述電動馬達(3)和所述電源裝置(7、9)之間的所述空氣冷卻路徑(11、11’)中,
其中,所述風扇(13)配置成產生在從所述電動馬達(3)朝向所述電源裝置(7、9)的流動方向(d)上穿過所述空氣冷卻路徑(11、11’)的空氣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電動馬達(3)布置成向所述風扇(13)提供動力。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風扇(13)布置在所述電動馬達(3)的馬達軸(15)上。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空氣冷卻路徑(11、11’)包括位于所述電動馬達(3)上游的至少一個入口(17、17’)和位于所述電源裝置(7、9)下游的至少一個出口(19、19’)。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電動馬達(3)包括馬達外殼(20),并且其中,所述空氣冷卻路徑(11、11’)的至少一部分延伸穿過所述馬達外殼(20)。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電動馬達(3)包括導體繞組(21),并且其中,所述空氣冷卻路徑(11、11’)的至少一部分延伸穿過所述導體繞組(21)。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電動馬達(3)包括布置成圍繞馬達軸線(am)旋轉的馬達軸(15),并且其中,由所述風扇(13)產生的空氣流在所述電動馬達(3)的位置處穿過所述空氣冷卻路徑(11、11’)的流動方向(d)基本平行于所述馬達軸線(am)延伸。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電源裝置(7、9)包括電池(7)。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電源裝置(7、9)包括控制單元(9),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選擇性地向所述電動馬達(3)供電。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動力工具(1)包括容納所述電源裝置(7、9)的殼體(23),并且其中,所述殼體(23)形成所述空氣冷卻路徑(11、11’)的界定表面(25)的至少部分。
11.根據權利要求4和10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入口(17、17’)和/或所述至少一個出口(19、19’)由所述殼體(23)中的開口形成。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殼體(23)還容納所述電動馬達(3)和所述風扇(13)。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動力工具(1)包括至少一個壁(27),所述至少一個壁布置成阻礙空氣從所述風扇(13)的出口部分(13”)再循環到所述風扇(13)的入口部分(13’)。
14.根據權利要求10和13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壁(27)是所述殼體(23)的壁。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其中,所述動力工具(1)是包括至少一個手柄部分(29、29’)的手持式動力工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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