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廢氣凈化的催化劑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980054631.2 | 申請日: | 2019-0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84926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28 |
| 發(fā)明(設計)人: | 金荷娜;崔京禹;李東一;崔好鎮(zhèn);玄元智 | 申請(專利權)人: | 樂金華奧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3/38 | 分類號: | B01J23/38;B01J21/06;B01J21/04;B01J35/02;F01N3/20;B01D53/9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呂琳;田英愛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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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廢氣 凈化 催化劑 | ||
1.一種用于廢氣凈化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包含:
貴金屬;
氧化鋁載體粒子;以及
二氧化鈦半導體粒子,擔載于上述氧化鋁載體粒子的表面上,
上述用于廢氣凈化的催化劑包含復合納米粒子,
上述復合納米粒子為擔載有上述貴金屬的上述二氧化鈦半導體粒子,
上述復合納米粒子所包含的貴金屬占上述用于廢氣凈化的催化劑所包含的全部貴金屬中的至少90重量百分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廢氣凈化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相對于100重量份的上述氧化鋁載體粒子,包含20重量份至50重量份的上述二氧化鈦半導體粒子。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廢氣凈化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上述復合納米粒子的直徑大于在上述氧化鋁載體粒子的表面出現(xiàn)的氣孔的平均直徑。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廢氣凈化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上述復合納米粒子的平均直徑為10nm至500nm。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廢氣凈化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上述氧化鋁載體粒子的平均直徑為0.5μm至50μm。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廢氣凈化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上述貴金屬包含選自由釕、銠、鈀、鋨、銥、鉑以及它們的組合組成的組中的一種。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廢氣凈化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上述用于廢氣凈化的催化劑包含相對于100重量份的上述二氧化鈦半導體粒子1重量份至50重量份的上述貴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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