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智能氣味擴散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980053916.4 | 申請日: | 2019-07-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0155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2 |
| 發明(設計)人: | R·布茲尼科瓦蒂;G·派特拉·西爾韋拉·穆西 | 申請(專利權)人: | 薩瑪派格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L9/14 | 分類號: | A61L9/14;A61L9/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鑄成律師事務所 11313 | 代理人: | 王艷波;王珺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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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 氣味 擴散器 | ||
1.一種用于分配可調適的氣味的氣味擴散器,包括:
-多個儲器(30;130),用于存儲芳香液體;
-多個霧化器(40;140),用于將存儲在所述儲器(30;130)中的所述芳香液體以控制方式分散到所述氣味擴散器的外部,其中至少一個霧化器(40;140)與所述儲器(30;130)中的每個儲器相關聯;
-控制單元(26),操作性地耦合到所述多個霧化器(40;140),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適于以協調方式控制所述霧化器(40;140)的操作;以及
-電源(18),用于為所述控制單元(26)和所述多個霧化器(40;140)供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味擴散器,其中,提供至少五個儲器(30;130),其中優選地,所述儲器(30;130)中的至少兩個儲器布置成存儲不同量的芳香液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氣味擴散器,其中,所述電源(18)包括可再充電電池(18)和/或電源適配器。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味擴散器,其中,所述儲器(30;130)中的至少一個儲器包含毛細管海綿(32;132)。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味擴散器,其中,所述儲器(30;130)是可更換的和/或可再填充的。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味擴散器,其中,所述霧化器(40;140)與所述儲器(30;130)集成以形成可更換的組件。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味擴散器,還包括:檢測單元,用于檢測在所述擴散器附近的至少一種類型的物質的濃度。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味擴散器,還包括輸入裝置(26;116),用于接收關于所述氣味擴散器的操作的指令,通信地耦合至所述控制單元(26),特別包括用于從外部裝置接收指令的通信單元。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味擴散器,其中,所述霧化器(40;140)中的至少一個霧化器包括微孔膜和用于使所述膜振蕩的超聲換能器,優選為壓電效應換能器。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味擴散器,還包括擴散器殼體(12),所述擴散器殼體至少完全包圍所述儲器(30)并且提供有至少一個出孔(14a),所述芳香液體的所述分散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出孔進行,其中,所述殼體(12)優選成形為且尺寸設定為獨立的單元或用于集成到例如汽車的更高層次的結構中。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氣味擴散器,還包括:至少一個入孔(22a)和通風裝置(24),所述通風裝置用于使氣流從所述至少一個入孔(22a)通過所述殼體(12)到所述至少一個出孔(14a)。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權利要求11所述的氣味擴散器,其中,所述殼體(12)由透明材料制成,其中,優選地,在所述殼體(12)內部提供至少一個LED(42),所述至少一個LED由所述電源(18)供電并由所述控制單元(26)控制。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氣味擴散器,還包括帶(112),特別是腕帶,其適于由用戶佩戴,其中,所述儲器(130)單獨地嵌入在所述帶(112)中形成的槽(112a)中。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氣味擴散器,其中,所述霧化器(140)中的至少一個霧化器,優選所述霧化器(140)中的所有霧化器,朝向所述帶(112)的內圓周布置。
15.根據權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氣味擴散器,還包括顯示器裝置(116),優選為觸摸屏,操作性地與所述控制單元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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