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泡沫噴出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980047205.6 | 申請日: | 2019-06-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2408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18 |
| 發明(設計)人: | 竹內將城;八島昇;稻川義則;小栗伸司 | 申請(專利權)人: | 花王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5D47/34 | 分類號: | B65D47/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尹明花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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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泡沫 噴出 | ||
1.一種泡沫噴出器,其中,
具備:
混合部,其將液劑與氣體混合而使所述液劑成為泡沫狀;
噴出口,其噴出成為泡沫狀的所述液劑;及
流路,其與所述噴出口連通,且將所述成為泡沫狀的液劑從所述混合部供給至所述噴出口,
在所述噴出口設置有第一多孔質構件,
所述流路的與所述成為泡沫狀的液劑的供給方向正交的切割面的截面面積在所述第一多孔質構件的上游側朝向所述供給方向擴大,
所述噴出口處的所述流路的所述截面面積為所述流路中的最小截面面積的1.2倍以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泡沫噴出器,其中,
所述第一多孔質構件的與所述供給方向正交的切割面的截面面積為所述最小截面面積的1.2倍以上。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泡沫噴出器,其中,
所述流路的與所述成為泡沫狀的液劑的供給方向正交的切割面的截面面積,在所述第一多孔質構件的上游側,沿著所述供給方向朝向所述噴出口遞增。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泡沫噴出器,其中,
從所述第一多孔質構件至所述噴出口的開口端為止的所述流路的長度為10mm以下。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泡沫噴出器,其中,
從所述第一多孔質構件至在所述流路中具有最小的所述截面面積的最小截面面積位置為止的所述流路的長度為3mm以上。
6.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泡沫噴出器,其中,
所述流路具有泡沫流路和連絡流路,所述泡沫流路以隨著朝向所述噴出口而向下方傾斜的方式延伸或沿著水平方向延伸,所述連絡流路與所述泡沫流路的上游側連通、且從所述混合部的上端朝向所述泡沫流路沿上下方向延伸,并且,
在所述泡沫流路與所述連絡流路的連結部具有所述最小截面面積。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泡沫噴出器,其中,
所述混合部具有將供給的所述液劑與所述氣體相互混合的混合室,
從所述第一多孔質構件至所述混合室的所述流路的長度為15mm以上。
8.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泡沫噴出器,其中,
所述混合部具有一個或多個第二多孔質構件。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泡沫噴出器,其中,
所述流路與所述第二多孔質構件中的設置于下游側的所述第二多孔質構件連通,從設置于上游側的所述第二多孔質構件至所述第一多孔質構件為止的所述流路的長度為10mm以上。
10.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泡沫噴出器,其中,
所述混合部具有:
多個氣液接觸室,其使所述液劑與所述氣體接觸;
多個液劑流路,其向所述各氣液接觸室供給所述液劑;
氣體流路,其向所述各氣液接觸室供給所述氣體;及
泡沫流路,其將所述成為泡沫狀的液劑從所述各氣液接觸室供給至所述噴出口,
在所述氣體流路與所述氣液接觸室相交的部位,所述氣體流路在與所述泡沫流路延伸的方向交叉的第一平面上延伸。
11.一種泡沫噴出器,其中,
具備:
混合部,其將液劑與氣體混合而使所述液劑成為泡沫狀;及
噴出口,其噴出成為泡沫狀的所述液劑,
所述混合部具有:
多個氣液接觸室,其使所述液劑與所述氣體接觸;
多個液劑流路,其向所述各氣液接觸室供給所述液劑;
氣體流路,其向所述各氣液接觸室供給所述氣體;及
泡沫流路,其將所述成為泡沫狀的液劑從所述各氣液接觸室供給至所述噴出口,
在所述氣體流路與所述氣液接觸室相交的部位,所述氣體流路在與所述泡沫流路延伸的方向交叉的第一平面上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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