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內容分發網絡的傳送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980034359.1 | 申請日: | 2019-07-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5442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植田一曉;田上敦士 | 申請(專利權)人: | 凱迪迪愛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3/00 | 分類號: | G06F13/00;H04N21/238;H04N21/26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宏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吳大建;霍玉娟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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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內容 分發 網絡 傳送 設備 | ||
1.一種用于內容分發網絡的傳送設備,在所述內容分發網絡中將內容劃分為一個或多個對象并進行分發,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設備包括:
確定裝置,用于在接收到第一請求包時確定是否要處理所述第一請求包;
監控裝置,用于當要處理所述第一請求包時,確定與所述第一請求包所請求的請求對象相對應的請求內容,并在規定時間段內對請求所述請求內容的對象的第二請求包進行監控;以及
發送裝置,用于當所述第二請求包滿足規定條件時,生成并發送第三請求包,所述第三請求包請求在所述請求內容的對象之中與所述第一請求包和所述第二請求包所請求的對象不同的對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設備還包括:
緩存裝置,用于緩存所傳送的對象,
所述確定裝置使用以下情況作為用于確定要處理所述第一請求包的條件之一:所述緩存裝置尚未緩存所述請求對象并且未等待接收所述請求對象。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傳送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傳送設備連接到多個通信鏈路,
所述確定裝置使用以下情況作為用于確定要處理所述第一請求包的條件之一:作為所述第一請求包的傳送目的地的通信鏈路是包括在所述多個通信鏈路中的規定通信鏈路。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傳送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確定裝置使用以下情況作為用于確定要處理所述第一請求包的條件之一:發布所述請求內容的服務器設備的設置位置是規定設置位置,所述服務器設備的設置位置是基于所述請求對象的名稱確定的。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傳送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確定裝置使用以下情況作為用于確定要處理所述第一請求包的條件之一:所述請求內容已經被劃分為多個對象。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傳送設備,其特征在于,
當在所述規定時間段內接收到的所述第二請求包的數量小于閾值時,所述規定條件被滿足。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傳送設備,其特征在于,
通過劃分內容而獲得的一個或多個對象的各個對象名稱具有對象編號,
當在所述規定時間段內接收到的所述第二請求包所請求的各個對象的編號的最大值小于閾值時,所述規定條件被滿足。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傳送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確定裝置使用以下情況作為用于確定要處理所述第一請求包的條件之一:所述請求對象的對象編號小于規定值。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傳送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發送裝置生成所述第三請求包,所述第三請求包請求對象編號大于所述第一請求包和所述第二請求包所請求的各個對象的編號的最大值的對象。
10.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傳送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發送裝置生成規定數量的所述第三請求包,所述第三請求包分別請求對象編號大于所述第一請求包和所述第二請求包所請求的各個對象的編號的最大值的對象。
11.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傳送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發送裝置生成所述第三請求包,所述第三請求包請求從具有通過將所述第一請求包和所述第二請求包所請求的各個對象的編號的最大值加上1而獲得的對象編號的對象到具有通過將所述最大值加上規定值而獲得的對象編號的對象。
12.一種程序,其使計算機作為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傳送設備而發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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