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細胞因子釋放綜合征等的改善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980028145.3 | 申請日: | 2019-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0536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18 |
| 發明(設計)人: | 渡部良廣;田原善夫;鈴木啟介;三村孝之;大前沙織 | 申請(專利權)人: | 鳥居藥品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K31/495 | 分類號: | A61K31/495;A61P29/00;A61P4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張濤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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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細胞因子 釋放 綜合征 改善 | ||
1.一種藥物,其包含下述化學式I表示的化合物或其藥學上允許的鹽,并且所述藥物針對選自細胞因子釋放綜合征、與自身免疫性疾病相關的副作用、巨噬細胞活化綜合征、噬血細胞性淋巴組織細胞增生癥和朗格漢斯細胞組織細胞增生癥中的至少1種,
[化學式13]
式中,R1表示任選被取代的含氮非芳香族烷基或任選被取代的含氮雜環基,A表示單鍵、或任選被取代并且可以在鏈中具有一個或兩個以上的雙鍵或三鍵的碳原子數1~10的直鏈狀或支鏈狀亞烷基,R2表示氧原子、或-CO-、-COO-、-OCO-或-O-CO-O-表示的基團,R3相同或不同,表示氫原子、羥基、鹵素原子或任選被取代并且直鏈狀或支鏈狀碳原子數1~20的烷基,其中,至少1個R3不是氫原子,n表示1~4的整數,m表示0或1~6的整數,R4表示任選被取代的碳原子數6~20的芳基、任選被取代的雜環基、任選被取代的碳原子數3~10的環烷基、任選被取代的碳原子數1~20的直鏈狀或支鏈狀烷基或任選被取代的碳原子數1~20的直鏈狀或支鏈狀烷氧基,R5表示氧原子、或-CO-、-COO-、-OCO-或-O-CO-O-表示的基團,R6表示氫原子、碳原子數1~20的直鏈狀或支鏈狀烷基、或任選被取代的碳原子數1~20的芳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其中,
含氮非芳香族雜環基為哌嗪基或哌啶基,A為碳原子數1~10的直鏈狀亞烷基,R2為氧原子,R3相同或不同,為氫原子或鹵素原子,其中,至少1個R3不是氫原子,R4為苯基,R5表示-COO-表示的基團,R6為碳原子數1~10的直鏈狀烷基。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其中,
含氮非芳香族烷基為烷基氨基,A為碳原子數1~10的直鏈狀亞烷基,R2為氧原子,R3相同或不同,為氫原子或鹵素原子,其中,至少1個R3不是氫原子,R4為苯基,R5表示-COO-表示的基團,R6為碳原子數1~10的直鏈狀烷基。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其中,
化學式I表示的化合物或其藥學上允許的鹽為化學式II表示的化合物或其藥學上允許的鹽,
[化學式14]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其中,
化學式I表示的化合物或其藥學上允許的鹽為化學式III表示的化合物或其藥學上允許的鹽,
[化學式15]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其中,
化學式I表示的化合物或其藥學上允許的鹽為化學式III表示的化合物的鹽酸鹽。
7.根據(1)~(6)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其中,
化學式I表示的化合物或其藥學上允許的鹽為化學式IV表示的化合物,
[化學式16]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其中,
疾病或癥狀是:由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的使用引起的疾病或癥狀、由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療法引起的疾病或癥狀、由修飾T細胞受體T細胞療法引起的疾病或癥狀、或由選自傳染病、癌癥和自身免疫性疾病中的至少1種疾病誘發的疾病或癥狀。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其對細胞因子的產生和巨噬細胞的活化中的至少一者進行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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