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屏幕控制方法和支持屏幕控制方法的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980018456.1 | 申請日: | 2019-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8659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03 |
| 發明(設計)人: | 樸美芝;吳泳學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6F40/58 | 分類號: | G06F40/58;G06F1/16;G06K9/00;G10L15/02;G10L15/00;G06F3/0481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張霞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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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屏幕 控制 方法 支持 電子設備 | ||
1.一種電子設備,包括:
顯示器;
存儲器;以及
處理器,
其中,所述處理器被配置為:
識別針對所述電子設備設置的第一區域;
識別與輸出到所述顯示器的第一對象相關聯的第二區域;
確定所述第一區域是否與所述第二區域不同;
當所述第二區域與所述第一區域不同時,識別在所述第一區域中使用輸出到所述顯示器的第二對象的第一含義以及在所述第二區域中使用所述第二對象的第二含義;
確定所述第一含義是否與所述第二含義不同;以及
當所述第一含義與所述第二含義不同時,通過所述顯示器提供所述第一含義與所述第二含義不同的通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存儲器存儲與針對每個區域具有不同含義的至少一個對象有關的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包括:
作為識別所述第一含義和所述第二含義的至少一部分,識別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中的所述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作為識別所述第一區域的至少一部分,所述處理器基于所述電子設備的配置信息和與所述電子設備的用戶有關的簡檔信息中的至少一個來識別所述第一區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作為識別所述第二區域的至少一部分,當所述第一對象包括對方的標識信息時,所述處理器使用所述標識信息來識別所述第二區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作為識別所述第二區域的至少一部分,當所述第一對象包括通過捕獲對方而獲得的圖像時,所述處理器分析所述圖像,基于分析的信息辨認所述對方的面部,通過辨認的信息來識別所述對方,并使用所識別的對方的簡檔信息來識別所述第二區域。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作為識別所述第二區域的至少一部分,當所述第一對象包括通過捕獲對方而獲得的圖像時,所述處理器分析所述圖像,基于分析的信息確定所述對方的面部特征,并通過所述面部特征確定所述第二區域。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作為識別所述第二區域的至少一部分,當所述第一對象包括對方的語音時,所述處理器分析所述語音,基于分析的信息辨認所述對方的語音,通過辨認的信息識別所述對方,并使用所識別的對方的簡檔信息來識別所述第二區域。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作為識別所述第二區域的至少一部分,當所述第一對象包括對方的語音時,所述處理器分析所述語音,基于分析的信息確定所述對方使用的語言或語言特征中的至少一個,并通過所述語言或語言特征中的所述至少一個來確定所述第二區域。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作為提供所述通知的至少一部分,所述處理器將指示所述第一含義與所述第二含義不同的文本和圖像中的至少一個輸出到所述顯示器。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將所述第二對象改變為指示所述第二對象的使用限制的第三對象,或者透明地處理所述第二對象。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忽略對所述第二對象的觸摸輸入。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將所述第二對象改變為具有所述第二含義的第三對象。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還包括:
通信電路,被配置為與所述第二區域的外部電子設備進行通信,
其中,當接收到用于通過所述通信電路將所述第二對象發送到所述外部電子設備的用戶輸入時,所述處理器將所述第二對象改變為具有所述第二含義的第三對象,并將所述第三對象發送到所述外部電子設備。
15.一種電子設備的屏幕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識別針對所述電子設備設置的第一區域;
識別與輸出到顯示器的第一對象相關聯的第二區域;
確定所述第一區域是否與所述第二區域不同;
當所述第二區域與所述第一區域不同時,識別在所述第一區域中使用輸出到所述顯示器的第二對象的第一含義以及在所述第二區域中使用所述第二對象的第二含義;
確定所述第一含義是否與所述第二含義不同;以及
當所述第一含義與所述第二含義不同時,通過所述顯示器提供所述第一含義與所述第二含義不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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