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磷脂酰肌醇聚糖3抗體及其偶聯物在審
| 申請號: | 201980012811.4 | 申請日: | 2019-0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12520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5 |
| 發明(設計)人: | T·比徹勒;W·阿瑟;P·伯克;L·韋斯滕多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雅圖基因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K16/28 | 分類號: | C07K16/28;A61K47/6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陶家蓉;余穎 |
| 地址: | 美國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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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磷脂酰肌醇 聚糖 抗體 及其 偶聯物 | ||
1.一種與人磷脂酰肌醇聚糖-3(GPC3)蛋白特異性結合的抗體,其中抗體包括SEQ IDNO:1的三個重鏈互補決定區(CDR)和SEQ ID NO:2的三個輕鏈CDR,其中所述CDR如Kabat定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體,其是人源化、嵌合或單板(veneered)抗體。
3.如先前權利要求任一所述的抗體,包含與SEQ ID NO:1具有至少80%序列相同性的成熟重鏈區,和與SEQ ID NO:2具有至少80%序列相同性的成熟輕鏈可變區。
4.如先前權利要求任一所述的抗體,其是人源化抗體,包含與SEQ ID NO:1具有至少90%序列相同性的成熟重鏈可變區,和與SEQ ID NO:2具有至少90%序列相同性的成熟輕鏈可變區。
5.如先前權利要求任一所述的抗體,其中成熟重鏈可變區與SEQ ID NO:1具有至少95%序列相同性,成熟輕鏈可變區與SEQ ID NO:2具有至少95%的序列相同性。
6.如先前權利要求任一所述的抗體,其中H24被V或A占據,H38被Q、R或K占據,H48被M或I占據,H66被R或K占據,H67被V或A占據,H69被L占據,H71被A占據,H73被K或T占據,H93被G或A占據,H94被R占據,和存在以下輕鏈氨基酸殘基:L45被R或K占據,L46被L或R占據,L105被E或V占據,L106被I或M占據;編號根據Kabat編號系統。
7.如前權利要求任一所述的抗體,其中下列可變區框架位置如指定占據:H24被V占據,H38被Q占據,H48被M占據,H66被R占據,H67被V占據,H69被L占據,H71被A占據,H73被K占據,H93被G占據,H94被R占據;編號根據Kabat編號系統。
8.如前權利要求任一所述的抗體,其中下列可變區框架位置如指定占據:L45被R占據,L46被L占據,L105被E占據,L106被I占據;編號根據Kabat編號系統。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體,其為HALA,HALB,HALC,HBLA,HBLB,HBLC,HBLD,HBLE,HBLB-Q,HBLB-V,HCLA,HCLB,HCLC,HDLA,HDLB和HDLC。
10.如前權利要求任一所述的抗體,其中成熟重鏈可變區與重鏈恒定區融合,成熟輕鏈可變區與輕鏈恒定區融合。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抗體,其中重鏈恒定區是天然人恒定區的突變形式,其與Fcγ受體的結合相對于天然人恒定區結合減弱。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抗體,其中重鏈恒定區是IgG1同種型。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抗體,其中重鏈恒定區具有包含SEQ ID NO:5或SEQ ID NO:6的氨基酸序列,輕鏈恒定區具有包含SEQ ID NO:7的氨基酸序列。
14.如在先權利要求任一所述的抗體,其中抗體與細胞毒性或細胞抑制劑偶聯。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抗體,其中偶聯的細胞毒性劑是微管蛋白裂解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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