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向特定用戶分享電子內容或評論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80005579.1 | 申請日: | 2019-03-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7043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04 |
| 發明(設計)人: | 孫建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鹽城風景風行網絡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G06F16/957 | 分類號: | G06F16/957;G06F16/95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識智信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6067 | 代理人: | 徐佳慧 |
| 地址: | 224000 江蘇省鹽城市亭***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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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特定 用戶 分享 電子 容或 評論 方法 | ||
1.一種向特定用戶分享電子內容或評論的方法,應用于客戶端,包括以下步驟:
在第一用戶的客戶端接受第一用戶對電子內容或評論的分享操作指令;
在第一用戶的客戶端形成與所述分享操作有關的分享發起數據;
在第一用戶的客戶端將所述分享發起數據傳送給服務器;
在特定用戶客戶端接收服務器傳送的與所述分享操作有關的分享接收數據;
在特定用戶客戶端顯示所述電子內容或評論,并且,在所述電子內容或評論的顯示頁面或窗口中還以顯著方式顯示所述分享的信息,其中所述以顯著方式顯示所述分享的信息,表明所述電子內容或評論被第一用戶分享給所述特定用戶;
其中,所述特定用戶為,在所述第一用戶對電子內容或評論的分享操作中所確定的接收用戶或者第一用戶預先設定接收用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用戶對電子內容或評論的分享操作中所確定的接收用戶,或所述第一用戶預先設定的接收用戶,是通過第三方號碼確定的,其中所述第三方號碼是指手機號碼或第三方平臺的賬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享操作的方式為以下之一:直接分享、通過態度分享或通過評論分享。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特定用戶客戶端以顯著方式顯示所述第一用戶的分享信息,包括以下一項或多項:
在所述電子內容或評論的顯示區域顯示第一用戶的標識;
在所述電子內容或評論的顯示區域顯示所述分享操作的方式;
當所述分享的對象為第一用戶發布的評論時,在所述評論的發布者位置突出顯示第一用戶的標識;
在電子內容列表中將所述電子內容或所述評論所屬的電子內容顯示在靠前位置;
當所述分享的對象為第一用戶發布的評論時,在評論區域將所述評論顯示在靠前位置;
在分享發起者的顯示界面中將第一用戶顯示在靠前位置;
當所述分享為直接分享或通過態度分享時,顯示所述分享的數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分享為通過評論分享時,還包括接受第一用戶是否公開所述分享中新的評論的設置,其中,在所述第一用戶是否公開所述分享的設置為否的情況下,所述分享中新的評論僅顯示在所述特定用戶的客戶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特定用戶還可設置允許的分享發起用戶或拒絕的分享發起用戶,其中,當第一用戶為所述允許的分享發起用戶時,或者第一用戶不為所述拒絕的分享發起用戶時,才能在特定用戶客戶端以顯著方式顯示所述第一用戶的分享信息。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以顯著方式顯示所述第一用戶的分享信息的步驟,還包括,在未閱讀的所述分享信息上顯示未閱讀的標記。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還包括,
接受用戶指令產生即時通訊界面,并與其它用戶即時通訊的步驟。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特定用戶與第一用戶的即時通訊界面中,還包括第一用戶向所述特定用戶進行所述分享的消息。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還包括,
接受用戶以輸入的第三方號碼添加好友的指令,并發送給服務器;
接收服務器傳回的通過所述添加好友的結果。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還包括,
接受用戶顯示評論鏈的指令,并且傳送給服務器;
接受服務器傳回的有關評論鏈的數據,并顯示出來。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用戶對電子內容或評論的分享操作指令中,還包括對評論的發布者的設置,并顯示在評論的發布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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