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紅外攝像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474107.0 | 申請日: | 2019-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694137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5 |
| 發明(設計)人: | 張振洲;李良輝;耿丹;徐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225 | 分類號: | H04N5/225;G01J5/04;G01J5/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馬驥 |
| 地址: | 310051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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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紅外 攝像機 | ||
1.一種紅外攝像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光闌、防護前蓋和前透鏡,其中:
所述防護前蓋具備貫通的光闌鏤空部,所述紅外攝像機還具備光軸,所述前透鏡自所述防護前蓋背離所述光軸的延伸方向的一側覆蓋所述光闌鏤空部,所述前透鏡與所述防護前蓋相連形成隔爆結構;
所述光闌設置于所述光闌鏤空部的內部,所述光闌與所述光闌鏤空部的朝向相同并被所述光闌鏤空部周向環繞,所述光闌具備光闌孔,所述光闌孔以所述光軸為對稱軸,所述光闌孔限制所述紅外攝像機的光闌尺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紅外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闌與所述防護前蓋一體化設置,所述光闌鏤空部的內徑最小處為所述光闌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紅外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前蓋具備朝向與所述光軸的延伸方向一致的外側面,所述光闌鏤空部在所述外側面上的開口為第一開口,所述光闌鏤空部的內徑自所述第一開口至所述光闌孔逐漸變小。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紅外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前蓋具備朝向與所述光軸的延伸方向相反的內側面,所述光闌鏤空部在所述內側面上的開口為第二開口,所述光闌鏤空部的內徑自所述第二開口至所述光闌逐漸變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紅外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透鏡為鍺窗。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紅外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前蓋包括沿所述光軸的延伸方向設置的第二蓋體和第一蓋體,所述第一蓋體與所述第二蓋體相互扣合并形成容納空間,所述前透鏡設置于所述容納空間,所述光闌鏤空部設置于所述第一蓋體。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紅外攝像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隔爆粘合部,所述第二蓋體具備以所述光軸為對稱軸的通光孔,所述通光孔的內徑大于所述光闌鏤空部的內徑,所述前透鏡通過所述隔爆粘合部與所述第二蓋體相互粘合并覆蓋所述通光孔,所述前透鏡、所述隔爆粘合部及所述第二蓋體配合形成所述隔爆結構。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紅外攝像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隔爆粘合部,所述前透鏡通過所述隔爆粘合部與所述防護前蓋相互粘合且覆蓋所述光闌鏤空部,所述前透鏡,所述隔爆粘合部及所述防護前蓋配合形成所述隔爆結構。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紅外攝像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殼體和固定件,所述殼體具備安裝開口,所述防護前蓋覆蓋所述安裝開口,所述固定件與所述殼體及所述防護前蓋均相互連接,所述防護前蓋與所述殼體通過所述固定件的配合作用形成密閉的安裝腔。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紅外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為螺栓組件,所述防護前蓋具備多個貫通的螺栓貫通孔,所述殼體具備多個與所述螺栓貫通孔固定的螺栓固定孔,所述防護前蓋與所述殼體通過所述螺栓組件、所述螺栓貫通孔及所述螺栓固定孔的配合作用固定連接。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紅外攝像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折射透鏡組和紅外傳感器,所述折射透鏡組及所述紅外傳感器均設置于所述安裝腔內,所述紅外傳感器、所述折射透鏡組、所述前透鏡、所述光闌沿所述光軸的延伸方向依次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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