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烹飪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455896.3 | 申請日: | 2019-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72277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23 |
| 發明(設計)人: | 張懿豪;徐飛;瞿義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27/08 | 分類號: | A47J2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鄒秋爽 |
| 地址: | 312017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烹飪 器具 | ||
1.一種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容器(10),包括外殼(11)及可取放地設置在所述外殼(11)內的內膽(12);
蓋體,可開閉地蓋設在所述容器(10)上,所述蓋體上設置有扣鉤;
開蓋機構(30),包括活動扣鉤(31)和驅動件(32),所述活動扣鉤(31)可移動地設置在所述外殼(11)上,所述驅動件(32)驅動所述活動扣鉤(31)移動,以使所述活動扣鉤(31)處于與所述扣鉤配合的鎖止狀態或者與所述扣鉤分離的解鎖狀態;
限位結構(40),可活動地設置在所述外殼(11)上并具有避讓位置和止擋位置,在所述內膽(12)從所述外殼(11)中取出的情況下,所述限位結構(40)由所述避讓位置切換至所述止擋位置,所述限位結構(40)能夠與所述活動扣鉤(31)止擋配合,以使所述活動扣鉤(31)保持在所述解鎖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結構(40)包括連接在所述外殼(11)上的第一軸(41)和套設在所述第一軸(41)上的限位件(42),所述限位結構(40)處于所述止擋位置時,所述限位件(42)與所述活動扣鉤(31)止擋配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扣鉤(31)包括扣臂(311)和與所述扣臂(311)連接的傳力部(312),所述驅動件(32)設置在所述扣臂(311)上,所述限位件(42)能夠與所述傳力部(312)止擋配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力部(312)與所述扣臂(311)形成彎折狀結構或者彎曲狀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42)包括第一轉桿(421)和第二轉桿(422),所述第一轉桿(421)和所述第二轉桿(422)之間形成夾角,所述限位結構(40)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二轉桿(422)和所述外殼(11)之間的第一彈性件(43)。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轉桿(421)和所述第二轉桿(422)之間的夾角在15°至50°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轉桿(422)上設置有第一凸部(4221),所述第一彈性件(43)的第一端套設在所述第一凸部(4221)上,所述外殼(11)包括殼體(111)及設置在所述殼體(111)上的支撐面(112),所述內膽(12)放置在所述外殼(11)內的情況下,所述第一轉桿(421)與所述內膽(12)的側壁相抵接,所述第一彈性件(43)設置在所述支撐面(112)和所述第二轉桿(422)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開蓋機構(30)還包括第二軸(33)及第二彈性件(34),所述第二軸(33)穿設在所述活動扣鉤(31)和所述外殼(11)上,所述第二彈性件(34)位于所述外殼(11)和所述驅動件(32)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件(32)上設置有第二凸部(321),所述外殼(11)上設置有與所述第二凸部(321)對應設置的限位孔(113),所述第二彈性件(34)的第一端卡在所述第二凸部(321)上,所述第二彈性件(34)的第二端分別位于所述限位孔(113)內。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11)包括殼體及設置在所述殼體頂部的中板結構,所述蓋體包括內襯和位于所述內襯上方的面蓋,所述扣鉤設置在所述內襯上。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未經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2455896.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