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車輛制動助力器的雙支架總成單元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435610.5 | 申請日: | 2019-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617656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02 |
| 發明(設計)人: | 潘亞敏;韓星 | 申請(專利權)人: | 陜西國力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7/06 | 分類號: | B60T7/06;B60T7/04 |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邦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61211 | 代理人: | 王凱敏;王少文 |
| 地址: | 710075 陜西省***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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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車輛 制動 助力器 支架 總成 單元 | ||
1.一種用于車輛制動助力器的雙支架總成單元,其特征在于:
包括踏板力支架(13)、踏板力導向元件(15)、電動力支架(12)、電動力導向元件(14)、踏板力輸入桿(1)、踏板力傳遞桿(7)和踏板力傳遞板(8);
踏板力支架(13)包括踏板推桿(6)、與踏板推桿(6)相連的至少一個踏板力支架臂(130);踏板力導向元件(15)設置在踏板力支架臂(130)的端部;
電動力支架(12)包括電動推桿(5)、與電動推桿(5)相連的至少一個電動力支架臂(120);電動力導向元件(14)設置在電動力支架臂(120)的端部;
踏板推桿(6)和電動推桿(5)均為兩端開口的筒狀結構,且電動推桿(5)的外壁設有外螺紋;踏板推桿(6)設置在電動推桿(5)內,二者間隙配合且可沿軸向相對運動;
踏板力導向元件(15)和電動力導向元件(14)分別用于將踏板力支架臂(130)和電動力支架臂(120)與所述車輛制動助力器的導軌滑動連接;
踏板力輸入桿(1)與踏板力傳遞桿(7)軸向設置于所述踏板推桿(6)內,并可沿踏板推桿(6)軸向運動;踏板力輸入桿(1)的一端用于與剎車踏板連接,踏板力輸入桿(1)的另一端與踏板力傳遞桿(7)連接,踏板力傳遞桿(7)的另一端用于傳遞踏板力給車輛制動助力器的制動力輸出元件;
所述踏板力傳遞桿(7)包括同軸卡接的前段(71)和后段(72);僅在自動緊急制動時,前段(71)與后段(72)在外力阻滯下可從卡接處脫開;
踏板力傳遞板(8)設置在踏板力傳遞桿(7)后段(72)的外側壁上,其上設置有防轉觸發柱(10);
踏板力支架臂(130)上設置有第一導向孔(131),電動力支架臂(120)上設置有第二導向孔(121),所述防轉觸發柱(10)依次穿過所述第一導向孔(131)和第二導向孔(12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制動助力器的雙支架總成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推桿(6)外設置有電動彈性元件(18),且電動彈性元件(18)位于電動力支架臂(120)與踏板力支架臂(130)之間;所述踏板力傳遞桿(7)靠近所述制動力輸出元件的端部設置有踏板彈性元件(35)。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車輛制動助力器的雙支架總成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彈性元件(35)包括沿制動力傳遞方向依次設置的第一彈性體和第二彈性體,第二彈性體的一端與第一彈性體相連,第二彈性體的另一端與所述制動力輸出元件相接觸;第一彈性體和第二彈性體的彈性系數不同。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用于車輛制動助力器的雙支架總成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力支架臂(120)上還設置有懸臂結構的彈性附件(122);
所述防轉觸發柱(10)的側壁上設置有第一載體(101)和第二載體(102),且第一載體(101)的軸向長度大于第二載體(102)的軸向長度;第一載體(101)的位置與所述彈性附件(122)相對應,用于在制動踏板被阻滯時壓迫彈性附件(122)使其產生形變;第二載體(102)用于建立與電動力支架(12)止擋面的接觸,以防止彈性附件(122)過度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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