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滅火裝置及無人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419347.0 | 申請日: | 2019-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090575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8 |
| 發明(設計)人: | 盧致輝;陳金穎;車嘉興;向紫濤;鄭學貴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科比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2C3/02 | 分類號: | A62C3/02;B64D1/18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曾文洪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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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滅火 裝置 無人機 | ||
本實用新型涉及無人機設備技術領域,提供了一種滅火裝置及無人機,其中滅火裝置包括:快拆組件;支撐組件,固定于快拆組件上;以及噴灑組件,固定于支撐組件上,噴灑組件包括泵體、用于連接儲液罐的第一管道以及用于在泵體的驅動下噴出滅火液體的第二管道,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均連通于泵體上;無人機設置有上述的滅火裝置;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滅火裝置及無人機具有以下優點:通過設置一個快拆組件使得滅火裝置可以安裝于無人機上,從而使得無人機具備高空滅火功能,解決了超高建筑的滅火困難的問題;噴灑組件包括用于連接儲液罐的第一管道,使得無人機無需負載滅火液體,通過第一管道即可將滅火液體抽取至高處進而由第二管道噴出。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無人機設備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滅火裝置及無人機。
背景技術
隨著城市的發展,高層建筑越來越被認為是城市現代化的重要標志。然而,當傳統的消防力量面對高樓拔地而起的速度時,現有的消防救援的裝備能力與高樓的發展嚴重失衡,我國現有的消防裝備用于消防滅火的主要是消防水罐車,其噴水遠射能力僅為8層樓高,用于登高救援的裝備主要是消防云梯車,其舉高救援能力約為50米,相當于高樓的十五層,對于更高的高樓火災來說,這些消防救援裝備只能是“望樓興嘆”。除此之外,高樓火災救援逃生的研究設備還包括救生氣墊,救生滑道,樓頂緩降裝置等,但是無數火災事故教訓表明,即便是這些裝備及時趕到火災現場,也往往因為這些裝備體積龐大、機動性差和受高樓周邊障礙影響等諸多因素,不能快速發揮應有的功效。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滅火裝置,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高樓火災中傳統的消防設備無法有效滅火的技術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滅火裝置,包括:
快拆組件,用于安裝于無人機上;
支撐組件,固定于所述快拆組件上;以及
噴灑組件,固定于所述支撐組件上,所述噴灑組件包括泵體、用于連接滅火液體的第一管道以及用于在所述泵體的驅動下噴出所述滅火液體的第二管道,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第二管道均連通于所述泵體上。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管道的長度方向平行于豎直方向。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管道為具有可變形性的軟膠管道。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管道的長度方向平行于水平方向。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泵體上設置有進液口和出液口,所述第一管道連通所述進液口,所述第二管道連通所述出液口。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管道的遠離所述出液口的一端設置有噴頭。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支撐組件包括第一上支架和第一下支架,所述第一上支架與所述第一下支架對接且圍合形成用于嵌合所述泵體的第一框架,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第二管道固定于所述第一框架上。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支撐組件包括第二上支架和第二下支架,所述第二上支架與所述第二下支架對接且圍合形成用于嵌合所述泵體的第二框架,所述第二框架與所述第一框架間隔設置且分別嵌合于所述泵體的兩端。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支撐組件還包括支撐板,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固定于所述支撐板的一側,所述快拆組件設于所述支撐板的另一側。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無人機,設置有如上所述的滅火裝置。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滅火裝置的有益效果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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