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地下建筑工程外圍結構倒置施工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303777.6 | 申請日: | 2019-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973566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文;李夯;高博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文;李夯;高博 |
| 主分類號: | E02D29/045 | 分類號: | E02D29/045;E02D27/01;E02D27/12;E02D31/02 |
| 代理公司: | 鄭州德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1128 | 代理人: | 蘇志洋 |
| 地址: | 475004 河南省開封市經濟***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地下 建筑工程 外圍 結構 倒置 施工 | ||
1.一種地下建筑工程外圍結構倒置施工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首層結構和下層結構,所述下層結構與首層結構構成退臺結構,退臺部分作為所述首層結構的基底設有首層防水筏板,所述首層防水筏板的兩端分別連接首層結構和下層結構的支護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建筑工程外圍結構倒置施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首層結構包括首層支護樁、首層防水筏板、首層防水墻、冠梁、首層回填土和首層混凝土連接件,所述首層防水筏板的外端與首層支護樁的中部水平相連,首層防水墻生根于首層防水筏板,首層回填土填設于首層防水墻和首層支護樁之間的空間中,冠梁設于首層支護樁頂端,首層混凝土連接件連接于首層防水墻和冠梁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建筑工程外圍結構倒置施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層結構包括基底筏板、下層防水墻、下層支護樁、下層回填土和后澆帶,下層支護樁的頂端連接首層防水筏板的內端,下層防水墻的底端與基底筏板的外端連接,下層回填土填設于下層支護樁和下層防水墻之間,后澆帶連接于下層防水墻的頂端與首層防水筏板之間。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李文;李夯;高博,未經李文;李夯;高博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2303777.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機電設備安裝架
- 下一篇:一種多尺寸圓木片上料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