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塔吊過橋通道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270061.0 | 申請日: | 2019-1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255057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4 |
| 發明(設計)人: | 李強;湯亮;尤鵬;徐燁;李軍;孫玉霞;嚴美;侯麗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23/62 | 分類號: | B66C23/62;B66C23/88;E04G3/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聯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004 | 代理人: | 周娓娓;晁璐松 |
| 地址: | 10007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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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塔吊 過橋 通道 結構 | ||
1.一種塔吊過橋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包含塔吊(1)、位于塔吊(1)一側的附著式爬架(2)、連接于附著式爬架(2)上臨近塔吊(1)一側的過橋通道(3)以及連接于過橋通道(3)與附著式爬架(2)之間的斜拉桿(4);
所述過橋通道(3)包含連接于底部的框架縱梁(32)和框架橫梁(38)、連接于框架縱梁(32)和框架橫梁(38)間的底板(39)、連接于框架縱梁(32)長向上的豎桿(33)、連接于豎桿(33)垂向上的橫桿(34)以及連接于豎桿(33)和橫桿(34)間的護網(31);所述護網(31)在框架縱梁(32)的長向上通長設置,護網(31)和底板(39)呈U字形分布;
所述框架縱梁(32)與附著式爬架(2)通過連接鉸鏈(35)和固定件(36)連接,框架縱梁(32)包含框架縱梁體(321)和設置在框架縱梁連接孔(322),框架縱梁與框架橫梁(38)通過框架縱梁連接孔(322)可拆卸連接;所述框架縱梁(32)外端連接有U形伸縮桿(5),U形伸縮桿(5)的開口端與框架縱梁(32)外端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塔吊過橋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拉桿(4)在附著式爬架(2)對稱設置,斜拉桿(4)下端分別連接于兩框架縱梁(32)臨近塔吊(1)一端,并位于兩側護欄內側。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塔吊過橋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拉桿(4)上端與塔吊(1)間連接有T形板,所述T形板橫部連接于塔吊(1)豎向,橫部與斜拉桿(4)銷接;所述斜拉桿(4)下端與附著式爬架(2)間連接有T形板,所述T形板橫部連接于框架縱梁(32)上,橫部與斜拉桿(4)銷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塔吊過橋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縱梁(32)外端臨近塔吊(1)的距離大于兩倍的塔吊(1)最大擺動幅度,小于操作人員的通行距離。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塔吊過橋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縱梁(32)為直角角形件,兩框架縱梁(32)的陰角相對,其中一側邊上水平設置,另一側邊豎向設置,豎向邊可拆卸連接底板(39)。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塔吊過橋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U形伸縮桿(5)的伸縮長度適應框架縱梁(32)外端臨近塔吊(1)一側的調整長度。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塔吊過橋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U形伸縮桿(5)內連接有連桿(6)或連接板;所述連桿(6)間距離小于操作人員通行設計寬度。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塔吊過橋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豎桿(33)與框架縱梁(32)間通過連接件(37)連接,所述連接件(37)為帶有螺栓的連接板;螺栓分布在連接板兩側且間距為豎桿(33)直徑。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塔吊過橋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鉸鏈(35)間隔分布在臨近附著式爬架(2)一側的豎桿(33)上,且臨近附著式爬架(2)一側的兩豎桿(33)間連接有防護門。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塔吊過橋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36)包含框架縱梁(32)臨近附著式爬架(2)一端端部連接的豎向連板、連接于附著式爬架(2)上的豎板以及豎向連板和豎板間的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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