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鐵路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231870.0 | 申請日: | 2019-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643943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09 |
| 發明(設計)人: | 尹海燕;李海寬;張偉恒;王文曉;王汝青;謝芳;王慧君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電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67/48 | 分類號: | B65G67/4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馬永芬 |
| 地址: | 100070 北京市豐臺***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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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鐵路 結構 | ||
1.一種鐵路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翻車機室,其內設置有第一翻車機構,在所述第一翻車機室的一端設置有第一遷車臺,第一空車軌道線、第一重車軌道線連接所述第一遷車臺,并從所述第一翻車機室的另一端延伸出;
第二翻車機室,其內設置有第二翻車機構,在所述第二翻車機室的一端設置有第二遷車臺,第二空車軌道線、第二重車軌道線連接所述第二遷車臺,并從所述第二翻車機室的另一端延伸出;
在所述第一翻車機室和第二翻車機室之間設置有機車行駛軌道線,所述機車行駛軌道線在所述第一翻車機室和第二翻車機室之間穿過后,分為第一分支軌道線和第二分支軌道線,所述第一分支軌道線接入第一重車軌道線,第二分支軌道線接入第二重車軌道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鐵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車機構包括:
翻車機轉子機構,包括翻車機轉子框架和夾車機構,當所述翻車機的車廂推入所述翻車機轉子框架后,由所述夾車機構夾緊推入所述翻車機轉子框架的所述車廂;
驅動裝置,用于驅動所述翻車機轉子機構進行翻卸操作。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鐵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車行駛軌道線在分為所述第一分支軌道和所述第二分支軌道之前,所述機車行駛軌道線與所述第一重車軌道線和所述第一重車軌道線平行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鐵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空車軌道線與所述第一重車軌道線在第一目標距離范圍內平行設置,超出所述第一目標距離后接入所述第一重車軌道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鐵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空車軌道線與所述第二重車軌道線在第二目標距離范圍內平行設置,超出所述第二目標距離后分別接入所述第一重車軌道線。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鐵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翻車機室與所述第二翻車機室均設置在翻車機的來車方向端。
7.一種鐵路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翻車機室,其內設置有翻車機構,在所述翻車機室的一端設置有遷車臺,空車軌道線、重車軌道線連接所述遷車臺,并從所述翻車機室的另一端延伸出;
在所述翻車機室的一側設置有機車行駛軌道線,所述機車行駛軌道線穿過所述翻車機室后,通過分支軌道線接入重車軌道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鐵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車行駛軌道線在接入所述重車軌道線之前,所述機車行駛軌道線與所述重車軌道線平行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鐵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車軌道線與所述重車軌道線在目標距離范圍內平行設置,超出所述目標距離后接入所述重車軌道線。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鐵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車機室設置在翻車機的來車方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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