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適用于超短波電臺的測試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223416.0 | 申請日: | 2019-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74516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2 |
| 發明(設計)人: | 何盛飛;毛建勇;王兆彬;付維振;吳曉玥;胡光;盧堯;熊衛東;崔靜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微波技術研究所(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五十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H04B17/00 | 分類號: | H04B17/00;H04B17/3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 31334 | 代理人: | 李佳俊;郭國中 |
| 地址: | 200063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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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適用于 超短波 電臺 測試 系統 | ||
1.一種適用于超短波電臺的測試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雙信號測試裝置、數傳測試裝置以及信道測試裝置;
所述雙信號測試裝置、數傳測試裝置、信道測試裝置分別與一臺或多臺超短波電臺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超短波電臺的測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雙信號測試裝置包括第一控制單元(20)、第一測試單元以及第一計算機(1);
所述第一計算機(1)、第一測試單元分別與第一控制單元(20)電連接;
所述數傳測試裝置包括第二控制單元(21)、第二測試單元以及第二計算機(011);
所述第二計算機(011)、第二測試單元分別與第二控制單元(21)電連接;
所述信道測試裝置包括第三控制單元(22)、第三測試單元以及第三計算機(121);
所述第三計算機(121)、第三測試單元分別與第三控制單元(22)電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適用于超短波電臺的測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測試單元包括第一綜測儀(14)、第一信號源控制器(15)以及第一直流穩壓電源(17);
所述第一計算機(1)上設置有第一GPIB數據卡(2)、第一USB轉串口轉接卡(3);
所述第一計算機(1)通過第一GPIB數據卡(2)分別與第一綜測儀(14)、第一信號源控制器(15)電連接;
所述第一計算機(1)通過第一USB轉串口轉接卡(3)與第一控制單元(20)電連接;
所述第一綜測儀(14)、第一直流穩壓電源(17)、第一控制單元(20)分別與超短波電臺電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適用于超短波電臺的測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單元(20)包括第一ARM開發板(5)、第一人機交互單元(6)、第一繼電器陣列(7)、第一同軸開關陣列(8)、第一開關電源(9)、第一同軸功率分配器(10)以及第一混頻器(11);
所述第一人機交互單元(6)與第一ARM開發板(5)電連接并且第一人機交互單元(6)上設置有第一顯示屏;
所述第一繼電器陣列(7)通過第一同軸開關陣列(8)與第一綜測儀(14)電連接;
所述第一開關電源(9)分別與第一ARM開發板(5)、第一繼電器陣列(7)、第一同軸開關陣列(8)電連接;
所述第一混頻器(11)通過第一同軸功率分配器(10)分別與超短波電臺、第一綜測儀(14)電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適用于超短波電臺的測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測試單元包括第二信號源控制器(16)以及第二直流穩壓電源(171);
所述第二計算機(011)上設置有第二GPIB數據卡(021)、第二USB轉串口轉接卡(031);
所述第二計算機(011)通過第二GPIB數據卡(021)與第二信號源控制器(16)電連接;
所述第二計算機(011)通過第二USB轉串口轉接卡(031)與第二控制單元(21)電連接;
所述第二直流穩壓電源(171)、第二控制單元(21)分別與被測超短波電臺電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適用于超短波電臺的測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控制單元(21)包括第二ARM開發板(51)、第二人機交互單元(61)、第二繼電器陣列(71)、第二同軸開關陣列(81)、第二開關電源(91)以及第二混頻器(111);
所述第二人機交互單元(61)與第二ARM開發板(51)電連接并且第二人機交互單元(61)上設置有第二顯示屏;
所述第二繼電器陣列(71)與第二計算機(011)電連接;
所述第二繼電器陣列(71)通過第二同軸開關陣列(81)與第二信號源控制器(16)電連接;
所述第二開關電源(91)分別與第二ARM開發板(51)、第二繼電器陣列(71)、第二同軸開關陣列(81)電連接;
所述第二混頻器(111)分別與超短波電臺、第二信號源控制器(16)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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