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警示功能的大氣檢測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131068.4 | 申請日: | 2019-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206427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07 |
| 發明(設計)人: | 蔣抒彤;范軍;李炫;吳志剛;葉永健;何煥華;常東洋;皮錦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可飛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33/00 | 分類號: | G01N33/00;G01N15/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原力和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9 | 代理人: | 胡國良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高***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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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警示 功能 大氣 檢測 裝置 | ||
1.一種具有警示功能的大氣檢測裝置,用于無人機上,其包括殼體、設置于所述殼體內的主板和與所述主板電連接的多個氣體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大氣檢測檢測裝置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殼體表面并與所述主板電連接的信號指示燈,所述主板上集成有MCU控制單元,所述氣體傳感器實時檢測空氣中各類氣體或污染物的濃度并將檢測結果實時傳輸至所述MCU控制單元,所述MCU控制單元對所述檢測結果進行實時監控,當氣體或污染物的濃度超過預設的閾值時,所述MCU控制單元控制所述信號指示燈發出光報警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氣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指示燈為LED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氣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指示燈的數量為多個,且多個所述信號指示燈同步工作。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大氣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氣體或污染物的濃度超過預設的閾值時,所述MCU控制單元控制所述信號指示燈持續發出紅光、藍光、綠光、黃光或白光中的任意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大氣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氣體或污染物的濃度超過預設的閾值時,所述MCU控制單元控制所述信號指示燈發出交替閃爍的至少兩種不同顏色的光。
6.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大氣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氣體或污染物的濃度超過預設的閾值時,所述MCU控制單元控制所述信號指示燈高頻閃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氣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開設有進氣口和出氣口,所述信號指示燈的數量為三個,其中一個所述信號指示燈與所述進氣口設置于所述殼體的同一側,另外兩個所述信號指示燈與所述出氣口設置于所述殼體的另一相對側。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氣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大氣檢測裝置還包括設于所述殼體并與所述主板電連接的聲音報警器,當氣體或污染物的濃度超過預設的閾值時,所述MCU控制單元控制所述聲音報警器發出聲音報警信號。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氣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傳感器為SO2濃度傳感器、CO濃度傳感器、NO2濃度傳感器、可燃氣體濃度傳感器、HCl濃度傳感器、H2S濃度傳感器、H2濃度傳感器、NH3濃度傳感器、O3與NO2濃度傳感器、可吸入顆粒物傳感器、揮發性有機物濃度傳感器或總懸浮顆粒物傳感器中的一種或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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