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耳鼻喉科給藥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041221.4 | 申請日: | 2019-1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27309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8 |
| 發明(設計)人: | 唐海人;高延永 | 申請(專利權)人: | 興安界首中西醫結合醫院(興安界首骨傷醫院) |
| 主分類號: | A61M31/00 | 分類號: | A61M3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41305 廣西壯族***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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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耳鼻喉科 | ||
1.一種耳鼻喉科給藥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1)、支架、螺柱(2)、旋轉筒(3)、軸承(12)、藥管(4)和推桿(5);所述支架豎直固定在所述基座(1)上,所述螺柱(2)可擺動的安裝在所述支架的頂部;所述旋轉筒(3)后端螺紋套裝在所述螺柱(2)前端,其前端水平延伸預設的距離;所述軸承(12)的外圈固定在所述旋轉筒(3)前端,所述藥管(4)與所述軸承(12)的內圈固定連接,其前端水平延伸預設的距離并設有向耳鼻喉腔內相應的位置噴藥的給藥口,進而通過轉動所述旋轉筒(3)來帶動所述藥管(4)前后伸縮;
所述藥管(4)內部設有連通所述給藥口的儲藥腔,在所述儲藥腔內可前后滑動的設有將其內部藥液從所述給藥口推出的活塞(16);所述推桿(5)前端連接所述活塞(16),其后端向后水平延伸預設的距離再穿過所述旋轉筒(3)內部,最后可滑動的貫穿所述螺柱(2)后到達所述螺柱(2)后端的外側并連接有推拉塊(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鼻喉科給藥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旋轉筒(3)內設有限制所述藥管(4)進入耳鼻喉腔內最大深度以避免造成意外傷害的限位機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耳鼻喉科給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機構包括兩個限位條(7)和兩個彈簧(8);所述藥管(4)靠近后端的位置與所述軸承(12)的內圈固定連接,其后端延伸到所述旋轉筒(3)內預設的距離;兩個所述限位條(7)上下相對的處于所述旋轉筒(3)的內部,并且所述限位條(7)的后端固定連接所述螺柱(2)前端的上部或下部,其前端向前延伸到所述藥管(4)的外側,在所述限位條(7)的后端設有朝所述藥管(4)延伸并接觸所述藥管(4)的卡塊(17);兩個所述彈簧(8)處于兩個所述限位條(7)之間且對應所述推桿(5)兩側的位置,并且所述彈簧(8)的上下兩端分別連接相應的所述限位條(7)并相對拉緊兩個所述限位條(7)以使所述卡塊(17)的抵住所述藥管(4);
所述卡塊(17)抵住所述藥管(4)的端部在所述螺柱(2)到所述藥管(4)的方向上斜向上設置,在所述藥管(4)后端設有與所述卡塊(17)抵住所述藥管(4)的端部相對應的卡槽(9)。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鼻喉科給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固定管(10)和伸縮桿(11);所述固定管(10)豎直固定在所述基座(1)上,所述伸縮桿(11)的下端可滑動的套裝在所述固定管(10)內,其上端伸出所述固定管(10)外;所述螺柱(2)可轉動的安裝在所述伸縮桿(11)的上端;在所述固定管(10)的上還設有螺釘(15),所述螺釘(15)穿過所述固定管(10)的側壁后抵住所述螺柱(2)相應的位置以固定所述螺柱(2)相對所述固定管(10)的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耳鼻喉科給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桿(11)的上端設有轉動槽,所述轉動槽前后貫穿所述伸縮桿(11)的上端;在所述轉動槽內水平固定有螺桿(13);所述螺柱(2)底部相應的位置設有向下的連接柱(14),并且所述連接柱(14)的下端螺紋連接所述螺桿(13)上。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耳鼻喉科給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藥管(4)遠離所述軸承(12)的一端為錐形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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