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適用于竹復合管的束節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026327.7 | 申請日: | 2019-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875343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06 |
| 發明(設計)人: | 葉柃;張淑嫻;姜夏云;翁赟;邱乾勝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鑫宙竹基復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葉柃 |
| 主分類號: | F16L21/02 | 分類號: | F16L21/02;F16L57/02;B29D23/00 |
| 代理公司: | 武漢東喻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2224 | 代理人: | 李佑宏 |
| 地址: | 311251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復合管 結構 | ||
1.一種適用于竹復合管的束節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整體式膠圈和套設在該整體式膠圈外周上的加強層;
所述整體式膠圈包括呈管狀結構的本體;所述本體中部的內周壁面上沿環向設置有擋臺,所述擋臺的軸向兩側分別設置有至少一個凸環;所述凸環設置在所述本體的內周壁面上,其沿徑向的厚度小于所述擋臺沿徑向的厚度;且所述本體的外周壁面上開設有至少一個連接槽;
所述加強層以纏繞粘結的形式對應成型,其內周壁面抵接所述本體的外周壁面,且所述加強層的內周壁面上對應各所述連接槽分別設置有凸起,并使得各所述連接槽均被所述凸起填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竹復合管的束節結構,其中,所述加強層以玻纖材料纏繞粘結而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竹復合管的束節結構,其中,所述加強層包括玻纖層、過渡層和竹篾層;
所述玻纖層由玻纖材料在所述連接槽中纏繞粘結而成,且所述玻纖層的外周壁面突出于所述本體的外周壁面,并在所述本體的外周形成凸臺結構;所述過渡層設置在所述凸臺結構兩側的本體外周壁面上,其稻草、秸稈、麻纖維、竹纖維中的一種或多種纏繞粘結而成,且所述過渡層的外周壁面平齊于所述玻纖層的外周壁面;所述竹篾層以竹篾材料纏繞粘結于所述過渡層和所述玻纖層的外周后得到。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適用于竹復合管的束節結構,其中,所述竹篾層以環向竹篾和軸向竹篾在徑向上依次交替纏繞粘結而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適用于竹復合管的束節結構,其中,所述竹篾層的最內側和最外側分別為環向竹篾纏繞粘結而成,且環向竹篾的纏繞總厚度不小于軸向竹篾的纏繞總厚度。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適用于竹復合管的束節結構,其中,所述本體的兩端分別設置有翻邊;兩所述翻邊以所述本體的兩端分別沿徑向向外延伸一定長度后再沿軸向相向延伸一定長度后得到,且所述加強層的兩端分別伸入兩翻邊形成的環形凹槽中,并以該加強層的端面和端部外周壁面抵接所述翻邊的內側壁面。
7.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適用于竹復合管的束節結構,其中,所述連接槽的開口寬度小于該連接槽沿軸向寬度的最大值。
8.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適用于竹復合管的束節結構,其中,所述凸環背離所述擋臺一端的內側開設有圓角。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浙江鑫宙竹基復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葉柃,未經浙江鑫宙竹基復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葉柃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2026327.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