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翻盤擋板聯動機構及翻盤式分揀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989413.1 | 申請日: | 2019-1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99534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14 |
| 發明(設計)人: | 王長春;安東波;陳德高;李旭冉;周鶴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郵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7C3/02 | 分類號: | B07C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胡彬 |
| 地址: | 100096 北京市昌平***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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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擋板 聯動 機構 翻盤式 分揀 | ||
1.一種翻盤擋板聯動機構,用于分揀小車(1),所述分揀小車(1)包括安裝架(11)和料盤(12),其特征在于,所述翻盤擋板聯動機構(2)包括主動構件(21)、擋板(22)和從動構件(23),所述料盤(12)設置在所述主動構件(21)上,所述擋板(22)上設置有呈夾角設置的第一支架(221)和第二支架(222),所述主動構件(21)的一端被配置為所述安裝架(11)上的第一固定點A鉸接,其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支架(221)上的第一鉸接點C鉸接;所述從動構件(23)的一端被配置為與所述安裝架(11)上的第二固定點B鉸接,其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架(222)上的第二鉸接點D鉸接;所述第一固定點A的高度小于所述第二固定點B的高度,所述第一固定點A與所述第二固定點B之間的距離為LAB,所述第一固定點A至所述第一鉸接點C的距離為LAC,所述第二固定點B至所述第二鉸接點D的距離為LBD,且以使所述主動構件(21)以所述第一固定點A為圓心轉動時,所述擋板(22)能夠繞所述第一鉸接點C為圓心轉動至遮擋所述料盤(12)的卸料口或使所述料盤(12)內的物料沿所述擋板(22)滑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盤擋板聯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點A至所述第一鉸接點C的距離LAC小于所述第二固定點B至所述第二鉸接點D的距離LBD。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盤擋板聯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點A至所述第二固定點B的距離LAB大于所述第一鉸接點C至所述第二鉸接點D的距離LCD。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翻盤擋板聯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222)所在平面位于所述擋板(22)的延伸面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翻盤擋板聯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221)與所述擋板(22)垂直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翻盤擋板聯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動構件(21)包括相互垂直設置的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部被配置為與所述第一固定點A鉸接,所述第二連接部與所述第一鉸接點C鉸接,所述料盤(12)設置在所述第二連接部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翻盤擋板聯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部被配置為與所述料盤(12)可拆卸地固定連接;或所述第二連接部被配置為與所述料盤(12)一體成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翻盤擋板聯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從動構件(23)為連桿結構。
9.一種翻盤式分揀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分揀小車(1)和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翻盤擋板聯動機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翻盤式分揀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翻盤式分揀機還包括翻盤裝置(3),所述翻盤裝置(3)包括翻盤軌道組件和變軌機構,所述翻盤軌道組件包括第一翻盤軌道(31)和第二翻盤軌道(32);所述變軌機構包括變軌組件和撥叉組件,所述變軌組件的一端固定設置在所述主動構件(21)上,其另一端能夠相對于所述第一翻盤軌道(31)和所述第二翻盤軌道(32)移動;所述撥叉組件設置在所述第一翻盤軌道(31)和所述第二翻盤軌道(32)之間,用于連通所述第一翻盤軌道(31)和所述第二翻盤軌道(32),使所述變軌組件的另一端在所述第一翻盤軌道(31)和所述第二翻盤軌道(32)之間切換,以帶動所述主動構件(21)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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