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光學透鏡、光源模組以及照明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966730.1 | 申請日: | 2019-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800867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9 |
| 發明(設計)人: | 王萬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歐普照明有限公司;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0 | 分類號: | F21S8/00;F21V5/04;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匯東方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康正德 |
| 地址: | 215211 江蘇省蘇州市吳***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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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透鏡 光源 模組 以及 照明燈 | ||
1.一種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包括:
板狀本體,所述板狀本體的前側面為出光面,所述板狀本體的后側面形成有向后延伸的環狀的配光部,所述配光部遠離所述出光面的一端開設有環狀槽;
所述環狀槽具有環形的槽底、由所述槽底的外邊緣向遠離所述出光面的方向延伸的外壁以及由所述槽底的內邊緣向遠離所述出光面的方向延伸的內壁;
所述外壁包括靠近所述槽底的外邊緣的第一區段以及遠離所述槽底的外邊緣的第二區段,所述第一區段的表面粗糙度大于所述第二區段的表面粗糙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區段的面積小于所述第二區段的面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
在與所述板狀本體前后方向平行的截面上,所述第一區段的弧長為所述第二區段弧長的0.2倍至0.25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出光面的表面粗糙度與所述第二區段的表面粗糙度一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出光面具有位于中部的第一出光區域以及包圍所述第一出光區域的第二出光區域,所述第二出光區域的表面粗糙度大于所述第一出光區域的表面粗糙度。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出光區域為圓形,由所述第一出光區域的圓心至所述第二出光區域的外邊緣任一點的距離比所述第一出光區域的半徑大3毫米至5毫米。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區段以及所述第二出光區域設置有咬花、曬紋或噴砂圖案。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區段各部分的咬花、曬紋或噴砂圖案的密度一致;
所述第二出光區域各部分的咬花、曬紋或噴砂圖案的密度一致。
9.一種光源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透鏡;
至少一個發光件,設置于所述光學透鏡的環狀槽后側,被構造為向所述環狀槽發射光線。
10.一種照明燈,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個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光源模組;
驅動模組,與所述光源模組電性連接并為所述光源模組提供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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