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新型干法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873856.4 | 申請日: | 2019-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51405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8 |
| 發明(設計)人: | 陳新智;劉寧;榮豐葶;熊紹波;段云牧;余其俊;尹標林;韋江雄;段士理;張同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萬引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78 | 分類號: | B01D53/78;B01D53/5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陳文平;黃海波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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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新型 水泥 生物 質脫硝 系統 | ||
1.一種新型干法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特征是,包括用于添加生物質脫硝混合劑的混合劑添加裝置,所述混合劑添加裝置包括位于水泥窯的回轉窯尾端至三次風管尾端之間的第一位置處的混合劑入口。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劑添加裝置還包括以下中任一者:
1)混合劑噴槍;
2)料風分離倉、或計量給料機、或其組合;或
3)加料管、或撒料箱、或其組合。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劑入口的個數為一個或多個。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中所述混合劑入口是對稱分布的多個入口。
5.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中所述第一位置位于窯尾煙室處、或窯尾煙室上方。
6.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特征是,還包括位于分解爐中后段至最下一級旋風筒入口之間、和/或最下一級旋風筒出口與倒數第二級旋風筒入口之間的第三位置處的水劑添加裝置。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中所述第三位置位于分解爐中后段至最下一級旋風筒入口之間。
8.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中所述第三位置位于最下一級旋風筒出口與倒數第二級旋風筒入口之間。
9.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混合劑添加裝置包括1)混合劑噴槍時,所述混合劑添加裝置進一步包括:混合劑儲倉、收塵器、計量給料機、氣力輸送泵、羅茨風機、混合劑管道、壓縮空氣管道、和閥門。
10.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混合劑添加裝置包括2)料風分離倉、或計量給料機、或其組合時,所述混合劑添加裝置進一步包括混合劑儲倉、收塵器、氣力輸送泵、羅茨風機、混合劑管道、壓縮空氣管道、和閥門。
11.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混合劑添加裝置包括3)加料管、或撒料箱、或其組合時,所述混合劑添加裝置進一步包括混合劑儲倉、收塵器、氣力輸送泵、羅茨風機、混合劑管道、壓縮空氣管道、和閥門。
12.按照權利要求9-11任一項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力輸送泵采用羅茨風機或者壓縮空氣作為氣源。
13.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中所述第三位置位于分解爐出口至最下一級旋風筒入口之間的連接風管的上行部分。
14.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中所述第三位置位于分解爐出口至最下一級旋風筒入口之間的連接風管的下行部分。
15.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中所述第三位置位于分解爐出口和/或最下一級旋風筒入口部分。
1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中所述窯尾煙室上方是指窯尾煙室上方是指窯尾煙室之上至三次風管尾端之下的范圍。
17.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中所述第一位置位于窯尾煙室膨脹節上方。
18.按照權利要求17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中所述窯尾煙室膨脹節上方是指膨脹節之上至三次風管尾端之下的范圍。
19.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泥窯用生物質脫硝系統,其中所述水劑添加裝置是水劑噴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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