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采煤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849228.2 | 申請日: | 2019-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598648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魏靖奇;韓晶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州煤機智能工作面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C31/02 | 分類號: | E21C31/02;E21C2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輝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57 | 代理人: | 于晶晶 |
| 地址: | 451162 河南省鄭州市航空港區華***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采煤 | ||
1.一種采煤機,包括截割滾筒、搖臂齒輪箱、破碎機齒輪箱、左牽引齒輪箱、右牽引齒輪箱、支撐滑靴和電控箱,所述電控箱位于左牽引齒輪箱、右牽引齒輪箱之間,其特征在于,所述右牽引齒輪箱內部留有用于放置液壓動力元件的空間,且左牽引齒輪箱、右牽引齒輪箱貼合電控箱一側的箱壁上均設有供液壓管路穿過的長條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牽引齒輪箱、右牽引齒輪箱內部且對應長條孔處留有管路存放空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采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路存放空間由夾板、擋板圍成,所述夾板、擋板均沿著豎直方向設置,且夾板、擋板分別位于長條孔的不同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右牽引齒輪箱的長度大于左牽引齒輪箱的長度。
5.根據權利要求2-4任一所述的采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壓動力元件包括但不限于油箱、油泵。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采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壓管路與液壓動力元件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采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牽引齒輪箱、右牽引齒輪箱與電控箱分別通過螺栓連接。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鄭州煤機智能工作面科技有限公司,未經鄭州煤機智能工作面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1849228.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