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焦油渣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832122.1 | 申請日: | 2019-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65617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2 |
| 發明(設計)人: | 常秋連;李文博;孫仲超;毛學峰;胡發亭;趙鵬;馬博文;吳艷;鐘金龍;黃鵬;吳倩 | 申請(專利權)人: | 煤炭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B32/336 | 分類號: | C01B32/336;C01B32/33;C10B53/00;C10B57/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鼎佳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48 | 代理人: | 劉鐵生;孟阿妮 |
| 地址: | 100013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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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焦油 廢棄物 循環 利用 系統 | ||
1.一種焦油渣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固體物質處理裝置,其將焦油渣中的固體物質加工為活性炭產品;
非固體物質處理裝置,其連接所述的固體物質處理裝置,將焦油渣中的非固體物質、以及固體物質處理裝置所產生的非固體物質進行分離并加工為輕油餾分油、重油餾分油、瀝青、水、燃料和溶劑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油渣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體物質處理裝置包括:
干燥單元,其包括干燥塔;
破碎單元,其包括破碎機,與所述的干燥單元連接;
炭化單元,其包括炭化爐,與所述的破碎單元連接;
活化單元,其包括活化爐,與所述的炭化單元連接;
其中,干燥單元、破碎單元、炭化單元和活化單元之間設置有固體物流通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焦油渣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體物流通道為皮帶傳送機。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焦油渣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燥單元包括第一皮帶傳送機和干燥塔;所述的破碎單元包括第二皮帶傳送機和破碎機;所述的炭化單元包括第三皮帶傳送機和炭化爐;所述的活化單元包括第四皮帶傳送機和活化爐;所述的第一皮帶傳送機、干燥塔、第二皮帶傳送機、破碎機、第三皮帶傳送機、炭化爐、第四皮帶傳送機和活化爐依次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焦油渣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炭化爐和活化爐均設置有惰性氣體入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油渣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體物質處理裝置與非固體物質處理裝置之間通過管道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焦油渣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燥單元、炭化單元和活化單元均通過管道與非固體物質處理裝置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焦油渣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非固體物質處理裝置包括:
第一冷凝單元,其入口分別連接所述的干燥單元和活化單元;
第二冷凝單元,其入口連接所述的炭化單元;
第一蒸餾單元,其入口分別連接所述的第一冷凝單元和第二冷凝單元;其包括塔頂出口和塔底出口;
第三冷凝單元,其入口連接第一蒸餾單元的塔頂出口;
第二蒸餾單元,其入口連接所述的第一蒸餾單元的塔底出口;
油水分離單元,其入口連接第三冷凝單元;其包括油相出口和水相出口。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焦油渣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冷凝單元設置有不凝氣出口。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焦油渣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冷凝單元包括依次設置的第一冷凝器、第一儲罐和第一管道泵;所述第二冷凝單元包括依次設置的第二冷凝器、第二儲罐和第二管道泵;所述第一冷凝器的入口分別與干燥單元、活化單元連接;所述第二冷凝器的入口與炭化單元連接;所述第一管道泵的出口、第二管道泵的出口均連接第一蒸餾單元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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