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安全警示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804012.4 | 申請日: | 2019-10-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98654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10 |
| 發明(設計)人: | 邵劍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邁吉柯文化信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B47/175 | 分類號: | H05B47/175 |
| 代理公司: | 蘇州簡理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2371 | 代理人: | 楊瑞玲 |
| 地址: | 215000 江蘇省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安全 警示 | ||
1.一種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包括燈體(2)、控制模塊、接收模塊、通信模塊及定位模塊;
所述燈體(2)內形成有容納腔,所述控制模塊、接收模塊、通信模塊及定位模塊均容納于所述容納腔內;
所述接收模塊、通信模塊及定位模塊分別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儲電模塊、驅動模塊和照明模塊,所述儲電模塊和照明模塊均容納于所述容納腔內,所述驅動模塊設置在所述燈體(2)外部,所述驅動模塊分別與所述儲電模塊和照明模塊電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分別與所述儲電模塊和照明模塊電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包括電路板和連接在所述電路板上的控制芯片。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模塊包括至少一種發光元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模塊與所述通信模塊電連接,所述通信模塊與遠程服務器通訊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模塊包括GPS定位器和/或北斗定位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振動傳感器,所述振動傳感器容納于所述容納腔內,所述振動傳感器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燈罩(1)和底蓋(3),所述燈罩(1)和底蓋(3)分別卡合于所述燈體(2)的兩端,且所述燈罩(1)和底蓋(3)分別與所述燈體(2)螺紋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體(2)為可拆卸分體結構,包括第一燈體(21)和第二燈體(22),所述第一燈體(21)與第二燈體(22)之間通過螺紋連接。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蘇州邁吉柯文化信息有限公司,未經蘇州邁吉柯文化信息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1804012.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可程式沙塵試驗箱
- 下一篇:一種提高燃燒器使用壽命的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