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調式新風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755009.8 | 申請日: | 2019-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62483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26 |
| 發明(設計)人: | 遲亞玲;何偉光;高朋;孟亞軍;姚曉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7/08 | 分類號: | F24F7/08;F24F12/00;F24F13/30;F24F13/10;F24F13/02;F24F11/64;F24F11/65;F24F110/10;F24F110/20;F24F110/7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康弘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47 | 代理人: | 吳敏 |
| 地址: | 51900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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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調式 風機 | ||
1.一種可調式新風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內部形成有新風風道、新風旁通風道、回風風道和回風旁通風道;
熱交換芯體,其連通所述新風風道和所述回風風道,且獨立設置在所述新風旁通風道和回風旁通風道的外部;
調節風閥組件,可切換所述殼體內所有風道的通斷狀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式新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分為兩層,所述新風風道和所述新風旁通風道并排設于其中一層,所述回風風道和所述回風旁通風道并排設于其中另一層。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調式新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內部形成有設置送風口的送風腔、設置新風口的新風腔、設置回風口的回風腔和設置排風口的排風腔;
所述新風風道和新風旁通風道并聯在所述送風腔和新風腔之間,所述回風風道和回風旁通風道并聯在回風腔和排風腔之間,所述新風腔和所述排風腔之間設有混風口,所有風口均設有用于調節開度的風閥;
所述送風腔內安裝有送風機,所述排風腔內安裝有排風機。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式新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機活動安裝在所述送風腔內,所述送風機的出風口可以旋轉至正對所述送風口或朝向所述送風腔。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調式新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機的出風口初始狀態正對所述送風口;所述送風機旋轉指定角度后出風口朝向殼體上新風旁通風道所在的側面,以使氣流沿該側面及新風旁通風道向新風口的方向流動。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調式新風機,其特征在于,當新風機處于循環熱交換模式時,所述新風風道、新風旁通風道、回風風道、回風口和排風口均打開,所述回風旁通風道、送風口、新風口和混風口均關閉,所述送風機的出風口旋轉至朝向送風腔,所述送風機和排風機均開啟。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式新風機,其特征在于,當新風機處于熱交換模式時,所述新風風道和回風風道均接通,所述新風旁通風道、回風旁通風道和混風口均關閉,所述送風口、新風口、回風口及排風口均打開,所述排風機和送風機均開啟。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式新風機,其特征在于,當新風機處于新風送風模式時,所述新風旁通風道、送風口和新風口打開,所述新風風道、回風風道、回風旁通風道、混風口、回風口及排風口關閉,所述排風機停止,所述送風機開啟。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式新風機,其特征在于,當新風機處于雙旁通模式時,所述新風旁通風道和回風旁通風道均接通,所述新風風道、回風風道和混風口均關閉,所述送風口、新風口、回風口及排風口均打開,所述排風機和送風機均開啟。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式新風機,其特征在于,當新風機處于內循環模式時,所述新風旁通風道和回風旁通風道均接通,所述新風風道、回風風道、新風口及排風口均關閉,所述送風口、回風口及混風口均打開,所述排風機停止,所述送風機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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