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凈水杯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663722.X | 申請日: | 2019-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61138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26 |
| 發明(設計)人: | 夏雪;李國平;駱霽月;馬依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安吉爾飲水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5F3/16 | 分類號: | A45F3/16;C02F9/02;B32B9/00;B32B9/04;B32B17/02;B32B17/12;B32B17/06;B32B33/00;C02F1/28;C02F1/44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郭雨桐 |
| 地址: | 518108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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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凈水 | ||
1.一種凈水杯,其特征在于:包括儲水杯體和與所述儲水杯體連接的凈水杯蓋,所述凈水杯蓋設有與所述儲水杯體連通的出水口和設于所述凈水杯蓋的側部的進水口,所述凈水杯蓋內還設有濾水組件,所述進水口處設有第一單向閥,所述凈水杯蓋的頂部還設有用于加快水流流動速度的擠壓組件,所述擠壓組件與所述凈水杯蓋的內壁抵接且能夠相對所述凈水杯蓋往復滑動;
所述濾水組件包括依次設置的纖維棉層、第一復合玻璃纖維過濾層、活性炭層、第二復合玻璃纖維過濾層以及超濾膜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水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復合玻璃纖維過濾層和所述第二復合玻璃纖維過濾層均為抗菌材料制品。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水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復合玻璃纖維過濾層與所述第二復合玻璃纖維過濾層包覆所述活性炭層。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水杯,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層為粒徑為10~300目的顆粒活性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水杯,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層中的活性炭顆粒從所述進水口一端到所述出水口一端粒徑逐漸減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水杯,其特征在于:所述凈水杯蓋包括第一腔室和位于所述第一腔室下方的第二腔室,所述第一腔室與所述第二腔室的連接處設有第二單向閥,所述進水口開設于所述第一腔室的側部,所述出水口開設于所述第二腔室的底部,所述濾水組件設于所述第二腔室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凈水杯,其特征在于:所述擠壓組件包括擠壓部和與所述擠壓部連接的推動桿,所述擠壓部與所述第一腔室的內壁抵接,所述推動桿穿過所述凈水杯蓋的頂部且能夠帶動所述擠壓部在所述凈水杯蓋內往復滑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凈水杯,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動桿的長度大于所述凈水杯蓋的長度,且所述推動桿的端部設有握持部。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凈水杯,其特征在于:所述濾水組件與所述第二腔室的內壁抵接且可拆卸連接,且所述濾水組件與所述第二腔室的連接處設有密封圈。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凈水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腔室的下端為錐形的收集池,所述出水口設于所述收集池的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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