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新型道路用限高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921586216.5 | 申請日: | 2019-09-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36849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28 |
| 發(fā)明(設計)人: | 陳錦亮;王恩兵 | 申請(專利權)人: | 王恩兵 |
| 主分類號: | E01F13/00 | 分類號: | E01F13/00;E01F13/04 |
| 代理公司: | 廣州文衡知識產(chǎn)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535 | 代理人: | 汪二照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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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新型 道路 用限高 裝置 | ||
1.一種新型道路用限高裝置,包括固定塊(1),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1)的頂端固定連接有支撐柱(3),所述支撐柱(3)的一側固定連接有加強桿(2),所述加強桿(2)的一端與固定塊(1)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柱(3)的內(nèi)部開設有伸縮槽(8),所述伸縮槽(8)的內(nèi)部活動連接有伸縮柱(5),所述伸縮柱(5)的內(nèi)部開設有螺紋槽(4),所述伸縮槽(8)的底部固定連接有電機(10),所述電機(10)軸的一端固定連接有聯(lián)軸器(9),所述聯(lián)軸器(9)的一端固定連接有螺紋柱(7),所述螺紋柱(7)通過螺紋槽(4)與伸縮柱(5)螺紋連接,所述伸縮柱(5)的頂端固定連接有限高桿(6),所述限高桿(6)的內(nèi)部開設有活動槽(11),所述活動槽(11)的內(nèi)部設有第一活動板(12)和第二活動板(18),所述第一活動板(12)的一側固定連接有固定柱(20),所述固定柱(20)的內(nèi)部開設有緩沖槽(23),所述緩沖槽(23)的內(nèi)部活動連接有活動柱(19),所述活動柱(19)的一端與第二活動板(18)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活動板(18)的內(nèi)部開設有安裝槽(22),所述安裝槽(22)的內(nèi)部固定連接有彈簧(21),所述彈簧(21)的一端與緩沖槽(23)固定連接,所述活動柱(19)的一側固定連接有限位柱,所述限高桿(6)的兩側均開設有連接孔(13),所述連接孔(13)的內(nèi)部活動連接有連接柱(17),所述連接柱(17)的一端固定連接有防撞板(16),所述連接柱(17)的另一端與第一活動板(12)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活動板(18)的一側與連接柱(17)固定連接,所述防撞板(16)的一側固定連接有彈性墊(15),所述彈性墊(15)的一側固定連接有熒光層(14)。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道路用限高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連接孔(13)有多個,多個連接孔(13)呈等間距排列,所述連接孔(13)與連接柱(17)相適配。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道路用限高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柱(20)有多個,多個所述固定柱(20)呈等間距排列,所述固定柱(20)呈圓柱形。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道路用限高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柱有兩個,兩個所述限位柱呈對稱排列,所述活動柱(19)與緩沖槽(23)相適配。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道路用限高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活動板(12)和第二活動板(18)呈對稱排列,所述第一活動板(12)和第二活動板(18)均與活動槽(11)相適配。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道路用限高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伸縮柱(5)與伸縮槽(8)相適配,所述螺紋柱(7)與螺紋槽(4)相適配。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道路用限高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加強桿(2)有兩個,兩個所述加強桿(2)呈對稱排列,所述加強桿(2)呈圓柱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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