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道路橋梁建設用帶平衡機構的起重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564501.7 | 申請日: | 2019-09-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88501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30 |
| 發明(設計)人: | 王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沈陽快速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23/16 | 分類號: | B66C23/16;B66C23/88;B66C11/00;E01D21/00 |
| 代理公司: | 沈陽優普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21234 | 代理人: | 孫奇 |
| 地址: | 110000 遼寧***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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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道路 橋梁 建設 平衡 機構 起重 設備 | ||
1.一種道路橋梁建設用帶平衡機構的起重設備,包括底座(1)和輔助機構(4),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外壁兩側活動設置有固定栓(2),且底座(1)的頂部安置有支架(3),所述輔助機構(4)活動設置于支架(3)的外壁兩側,且支架(3)的內部安置有活動架(5),所述活動架(5)的外壁活動設置有動力機構(6),且支架(3)的頂部連接有橫架(7),所述橫架(7)的外壁活動安置有活動機構(8),且橫架(7)的外壁內側設置有反光條(9),所述底座(1)的外壁活動安置有活動門(10),且活動門(10)的上方設置有銘牌貼(1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道路橋梁建設用帶平衡機構的起重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機構(4)包括有連接座(401)、橫桿(402)、電動推桿(403)和支撐板(404),所述連接座(401)的外壁設置有橫桿(402),且橫桿(402)的底部活動安置有電動推桿(403),所述電動推桿(403)的底部活動設置有支撐板(404)。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道路橋梁建設用帶平衡機構的起重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推桿(403)呈垂直狀安置于橫桿(402)的底部,且橫桿(402)通過電動推桿(403)與支撐板(404)構成伸縮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道路橋梁建設用帶平衡機構的起重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機構(6)包括有電機(601)、轉軸(602)、連接盤(603)、齒輪(604)和齒盤(605),所述電機(601)的底部設置有轉軸(602),且轉軸(602)的底部活動安置有連接盤(603),所述連接盤(603)的底部連接有齒輪(604),且齒輪(604)的外壁活動安置有齒盤(605)。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道路橋梁建設用帶平衡機構的起重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盤(603)與齒輪(604)之間為固定連接,且連接盤(603)通過轉軸(602)與電機(601)構成旋轉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道路橋梁建設用帶平衡機構的起重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機構(8)包括有工作框(801)、電動機(802)、主動輪(803)、從動輪(804)和底板(805),所述工作框(801)的外壁設置有電動機(802),且電動機(802)的一端安置有主動輪(803),所述主動輪(803)的外壁一側活動設置有從動輪(804),所述工作框(801)的底部安置有底板(805),所述電動機(802)與工作框(801)之間為活動連接,且電動機(802)通過主動輪(803)與從動輪(804)構成活動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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