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機動車的尾氣車載連續監測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504231.0 | 申請日: | 2019-09-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80326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9 |
| 發明(設計)人: | 管祖光;安勝波;盧睿卿;賈寶鎖;劉怡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泛測(北京)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21/17 | 分類號: | G01N21/17;G01N21/01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89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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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機動車 尾氣 車載 連續 監測 裝置 | ||
1.一種用于機動車的尾氣車載連續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煙氣通道(2),其為中空的長管(21),長管(21)的中部具有一尾氣進氣管(22);
發射組件(3),其包括與煙氣通道(2)的一端連通的入射通道(31),入射通道(31)內從遠離煙氣通道(2)的一端至煙氣通道(2)依次設置有一發射光源(32)、第一風簾(33),和第二風簾(34),其中,第一風簾(33)和第二風簾(34)通過開設的入射光孔(35)連通;
接收組件(4),其包括與煙氣通道(2)的相對發射組件(3)的另一端連通的接收通道(41),接收通道(41)內從靠近煙氣通道(2)的一端至遠離煙氣通道(2)的一端依次設置有第三風簾(42)、第四風簾(43),和光電轉換器(44),其中,第一風簾(33)和第二風簾(34)通過開設的接收光孔(45)連通;
外殼(1),其用于封裝所述煙氣通道(2)、發射組件(3),以及接收組件(4);
其中,所述發射光源(32)、入射光孔(35)、接收光孔(45),以及光電轉換器(44)的中軸線均與煙氣通道(2)的中軸線共線,所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風簾(43)的吹風方向垂直于煙氣流動方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尾氣車載連續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射組件(3)包括發射端座(5),發射端座(5)的內部構造形成有第一腔室(51)和第二腔室(52),第一腔室(51)和第二腔室(52)通過所述入射光孔(35)連通,所述第一風簾(33)設置于所述第一腔室(51)中,所述第二風簾(34)設置于第二腔室(52)中,所述第二腔室(52)與煙氣通道(2)連通,所述第一腔室(51)、第二腔室(52),以及入射光孔(35)共同構造形成所述入射通道(3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尾氣車載連續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組件(4)包括接收端座(6),接收端座(6)的內部構造形成有第三腔室(61)和第四腔室(62),第三腔室(61)和第四腔室(62)通過所述接收光孔(45)連通,所述第三風簾(42)設置于所述第三腔室(61)中,所述第四風簾(43)設置于所述第四腔室(62)中,所述第三腔室(61)與煙氣通道(2)連通,所述第三腔室(61)、第四腔室(62),以及接收光孔(45)共同構造形成所述接收通道(41)。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尾氣車載連續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風簾(34)的氣流強度大于第一風簾(33)的氣流強度;所述第三風簾(42)的氣流強度大于第四風簾(43)的氣流強度。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尾氣車載連續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腔室(51)的容積大于第二腔室(52)的容積;所述第四腔室(62)的容積大于第三腔室(61)的容積。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尾氣車載連續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風簾(33)和第四風簾(43)的結構相同,包括:
第一排氣風道(36),其沿垂直于煙氣流動方向貫通對應的腔室;
第一風扇(37),其安裝于第一排氣風道(36)的一端;
第一排氣管(38),其安裝于第一排氣風道(36)相對于第一風扇(37)的另一端。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尾氣車載連續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風簾(34)和第三風簾(42)的結構相同,包括:
第二排氣風道(46),其沿垂直于煙氣流動方向貫通對應的腔室;
第二風扇(47),其安裝于第二排氣風道(46)的一端;
第二排氣管(48),其安裝于第二排氣風道(46)相對于第二風扇(47)的另一端;
其中,第二排氣風道(46)于第二風扇(47)的一端設置為由外向內口徑逐漸縮小。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尾氣車載連續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射端座(5)與接收端座(6)彼此面對的一端面上開設有安裝沉孔(53),所述長管(21)的兩端各自可拆卸地插接在所述安裝沉孔(53)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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