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智能售貨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477951.2 | 申請日: | 2019-09-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324417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14 |
| 發明(設計)人: | 吳驚聲;王錫鑫;曾海珍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微米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7/12 | 分類號: | G07F17/12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顏希文;黃華蓮 |
| 地址: | 510507 廣東省廣州市廣州高新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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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智能 售貨 | ||
本實用新型涉及智能售貨機技術領域,公開了一種智能售貨機,其特包括第一控制裝置、第一柜體和第二柜體,所述第一柜體用于存儲售賣商品,所述第一柜體與所述第二柜體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柜體連接有觸摸屏,所述觸摸屏與所述第一控制裝置電連接;第二柜體設有若干用于存儲物品的存貨箱,各存貨箱包括箱體、箱門和門鎖裝置,箱體設有開口端和內腔,所述箱門轉動連接于所述箱體的開口端,所述門鎖裝置設置于所述箱體的內腔,且所述門鎖裝置與所述第一控制裝置電連接。本實用新型能解決現有技術中的智能售貨機應用于運動場所時,智能售貨機只具備售賣物品的功能,不具備個人物品放置的功能的問題。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智能售貨機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智能售貨機。
背景技術
目前,智能售貨機是能根據投入的錢幣自動付貨的機器,它不受時間和地點的限制,具有節省人力和方便交易的優點,由于其便捷性受到了越來越多用戶的歡迎,因此,智能售貨機被廣泛應用于各種場合。當智能售貨機應用于運動場所時,智能售貨機只能售賣物品,且智能售貨機不具備放置物品的功能,從而不便于個人物品的放置和容易造成個人物品的丟失。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智能售貨機,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的智能售貨機應用于運動場所時,智能售貨機只具備售賣物品的功能,不具備個人物品放置的功能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智能售貨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控制裝置、第一柜體和第二柜體,所述第一柜體用于存儲售賣商品,所述第一柜體與所述第二柜體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柜體連接有觸摸屏,所述觸摸屏與所述第一控制裝置電連接;
所述第二柜體設有若干用于存儲物品的存貨箱,各所述存貨箱包括箱體、箱門和門鎖裝置,所述箱體設有開口端和內腔,所述箱門轉動連接于所述箱體的開口端,所述門鎖裝置設置于所述箱體的內腔,且所述門鎖裝置與所述第一控制裝置電連接。
可選的,所述門鎖裝置為電磁鎖,所述箱門連接有與所述電磁鎖相適配的鎖扣。
可選的,所述第一柜體包括第一柜體本體和第一柜門,所述第一柜體本體設有開口端,所述第一柜門轉動連接于所述第一柜體本體的開口端;
所述第二柜體包括第二柜體本體和第二柜門,所述第二柜體本體設有開口端,所述第二柜門轉動連接于所述第二柜體本體的開口端。
可選的,本實用新型的智能售貨機還包括出貨結構,所述第一柜門設有出貨口,所述出貨結構包括:
出貨箱,所述出貨箱的頂端為落料口,所述出貨箱的一側設有出料口,所述出料口靠近于所述出貨口;
取貨擋板,所述取貨擋板轉動連接于所述出貨箱的一側,且所述取貨擋板位于所述第一柜門的出貨口;
落料擋板,所述落料擋板轉動連接于所述出貨箱遠離所述出貨口的一側;
連桿組件,所述連桿組件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取貨擋板和所述落料擋板連接。
可選的,所述連桿組件包括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第二連桿具有第三端部和第四端部,所述出貨箱相對設置的兩側設有傾斜設置的滑槽;
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分別與所述取貨擋板和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三端部相連,且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一端部滑動設置于滑槽;
所述第二連桿的第四端部與所述落料擋板相連。
可選的,本實用新型的智能售貨機還包括安裝座和T型鎖,所述安裝座設置于所述第一柜體本體的外壁,且所述安裝座位于所述第二柜體本體內;
所述第二柜門設有穿孔,所述穿孔靠近于所述第一柜體本體,所述T型鎖穿過所述穿孔與所述安裝座可拆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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