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自回收電纜線的線盤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473169.3 | 申請日: | 2019-09-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655705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2 |
| 發明(設計)人: | 唐文佳;姜修濤;鄭曉通;徐瑞勇;季華衛;孔德鋒;薛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H75/38 | 分類號: | B65H75/38;B65H75/44;B65H75/48 |
| 代理公司: | 濟南智圓行方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企業) 37231 | 代理人: | 梁軼聰 |
| 地址: | 2501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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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回收 電纜線 | ||
1.一種可自回收電纜線的線盤,其特征在于,包括外殼(1),沿所述外殼(1)的中心線,設置在所述外殼內的固定銷(5),設置在所述外殼(1)內,與所述固定銷(5)轉動配合的繞線單元,貫穿所述外殼(1),設置在所述繞線單元上的電纜線(2),分別設置在所述外殼(1)和所述繞線單元之間的限位單元,以及設置在所述固定銷(5)和所述繞線單元之間自回收單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自回收電纜線的線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繞線單元包括套接在所述固定銷(5)上,中心線與所述固定銷(5)的中心線重合的繞線筒(3),以及設置在所述繞線筒(3)凸弧曲面中部的卡扣(6);
所述電纜線(2)中部與所述卡扣(6)扣合,所述電纜線(2)的兩端同向繞接在所述繞線筒(3)的凸弧曲面上;
所述繞線筒(3)與所述固定銷(5)相互轉動配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自回收電纜線的線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單元包括沿圓周方向均勻開設在所述繞線筒(3)一端面上的若干個第二通孔(301),開設在所述外殼(1)相對應的端面上,與若干個所述第二通孔(301)相匹配的第一通孔(103),設置在所述外殼(1)上的連接片(8),以及設置在所述連接片(8)端部,與所述第一通孔(103)和相對應的所述第二通孔(301)相配合的插銷(801)。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自回收電纜線的線盤,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回收單元設置為一端固定在所述固定銷(5)的柱面上,另一端設置在所述繞線筒(3)的筒壁上的彈力片(4)。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自回收電纜線的線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6)包括底座(601),設置在所述底座(601)頂面上,沿其中心線設置的隔板(602),設置在所述隔板(602)一端,中心線與所述底座(601)頂面的法線相互平行的凸弧柱(605),設置在所述隔板(602)頂面上,兩側向內彎曲的第一弧形擋板(603),以及設置在所述第一弧形擋板(603)端部向內彎曲的第二弧形擋板(604);所述第二弧形擋板(604)與所述凸弧柱(605)位于所述隔板(602)同一端;所述底座(601)的底面與所述繞線筒(3)的凸弧曲面相配合。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可自回收電纜線的線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自回收電纜線的線盤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外殼(1)圓周面上的提手(7)。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自回收電纜線的線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自回收電纜線的線盤還包括均勻設置在所述外殼(1)端面上的若干個吸盤(9)。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自回收電纜線的線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1)兩側分別開設第一引線孔(101)和第二引線孔(102),所述電纜線(2)的兩端分別貫穿所述第一引線孔(101)和所述第二引線孔(102)。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自回收電纜線的線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纜線(2)一端設有插頭(201),另一端設有插排(202),所述插頭(201)和所述插排(202)分別置于所述第一引線孔(101)和所述第二引線孔(102)外。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自回收電纜線的線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1)由頂殼(11)和底殼(12)組成,所述頂殼(11)上開設所述第一通孔(103),所述底殼(12)上設置若干個所述吸盤(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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