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被動房除濕空調機組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443911.6 | 申請日: | 2019-09-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568862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9 |
| 發明(設計)人: | 張國華;韓園園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朗綠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0083 | 分類號: | F24F1/0083;F24F12/00;F24F13/30;F24F11/84 |
| 代理公司: | 上海碩力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51 | 代理人: | 林柳燕 |
| 地址: | 200131 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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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被動 除濕 空調 機組 | ||
1.一種被動房除濕空調機組,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內設有熱回收換熱器、加熱器和除濕換熱器;其中,所述熱回收換熱器具有相互換熱的新風通道和回風通道,所述殼體設有與所述新風通道的進口端連通的新風入口,所述殼體設有與所述回風通道的兩端連通的第一回風口和排風口;所述加熱器靠近所述新風入口,用于對新風加熱;所述除濕換熱器具有相互換熱的冷熱媒通道和混合風通道,所述新風通道的出口端與所述混合風通道的進口端連通,所述殼體設有與所述混合風通道的進口端連通的第二回風口,所述殼體設有與所述混合風通道的出口端連通的送風口;以及,
冷熱媒提供器,所述冷熱媒提供器用于為所述冷熱媒通道提供冷媒或熱媒以供其進行換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被動房除濕空調機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器為室內換熱器,所述室內換熱器具有相互換熱的冷熱媒流動通道和新風流動通道,所述新風流動通道的進口端與所述新風入口連通,其出口端與所述熱回收換熱器的新風通道連通,所述冷熱媒提供器還用于為所述室內換熱器提供熱媒以供其進行加熱。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被動房除濕空調機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冷熱媒提供器包括:
室外換熱器;所述室外換熱器具有相互換熱的冷熱媒通路和空氣通路,所述冷熱媒通路分別與所述冷熱媒通道和所述冷熱媒流動通道連通,所述空氣通路與室外大氣連通;
壓縮機,所述壓縮機具有第一出入口和第二出入口;以及,
換向閥,所述冷熱媒通路通過所述換向閥與所述第一出入口連通,所述冷熱媒通道和所述冷熱媒流動通道通過所述換向閥與所述第二出入口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被動房除濕空調機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冷熱媒管路組件,所述第一冷熱媒管路組件包括:
第一支路和第二支路,所述第一支路的第二端與所述室內換熱器的冷熱媒流動通道連通,所述第二支路的第二端與所述除濕換熱器的冷熱媒通道連通;以及,
第一主管路,所述第一支路和所述第二支路的第一端均與所述第一主管路的第二端連通,第一主管路的第一端與所述冷熱媒提供器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被動房除濕空調機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冷熱媒管路組件,所述第二冷熱媒管路組件包括:
第三支路和第四支路,所述第三支路的第二端與所述室內換熱器的冷熱媒流動通道連通,所述第四支路的第二端與所述除濕換熱器的冷熱媒通道連通;以及,
第二主管路,所述第三支路和所述第四支路的第一端均與所述第二主管路的第二端連通,第二主管路的第一端與所述冷熱媒提供器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被動房除濕空調機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路設有溫控閥門。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被動房除濕空調機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還設有加濕器,所述加濕器靠近所述除濕換熱器,用于對混合風加濕。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被動房除濕空調機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設有新風送風機和排風送風機,所述新風送風機用于將所述熱回收換熱器的新風通道排出的新風送入所述除濕換熱器的混合風通道,所述排風送風機用于將所述熱回收換熱器的回風通道排出的回風送入所述排風口;
所述殼體內設有混合風送風機,所述混合風送風機用于將所述除濕換熱器的混合風通道排出的混合風送入所述送風口。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被動房除濕空調機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新風入口處設有新風過濾器,所述第一回風口和所述第二回風口處對應設有第一回風過濾器和第二回風過濾器,所述殼體設有混合風過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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