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油煙去除裝置、燒烤裝置、燒烤箱、油煙吸附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431435.6 | 申請日: | 2019-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644710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2 |
| 發明(設計)人: | 黃國偉;雷威恒;翁馬可;李家駿;余家杰;姜樂恒;蘇敬豪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樂華家用電器(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C15/20 | 分類號: | F24C15/20 |
| 代理公司: | 廣東良馬律師事務所 44395 | 代理人: | 李良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沙井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油煙 去除 裝置 燒烤 吸附 | ||
1.一種油煙去除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油煙去除裝置本體,所述油煙去除裝置本體一端設置有進氣口,另一端設置有排氣口,所述油煙去除裝置本體的中間設置有用于分解和吸收油煙的吸收分解裝置;所述油煙去除裝置本體的中間還設置有風機,所述風機設置于所述進氣口的后方,所述吸收分解裝置位于所述風機的兩側;所述吸收分解裝置的上方或者下方設置有用于活化所述吸收分解裝置的UV-A紫外燈;所述吸收分解裝置為至少一層的光催化混合材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去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分解裝置通過一固定裝置集合固定于所述風機的兩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去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煙去除裝置本體還包括設置于所述風機前端的煙囪。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油煙去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煙囪的一端連接于所述風機,所述煙囪的另一端靠近但不接觸燒烤平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去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混合材料設置有兩層,所述UV-A紫外燈設置于所述光催化混合材料的中間。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去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煙去除裝置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油煙去除裝置下方的支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油煙去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一端與所述油煙去除裝置連接,另一端與燒烤平臺可拆卸連接。
8.一種燒烤裝置,所述燒烤裝置包括燒烤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燒烤平臺上設置有如權利要求1-權利要求7任意一項所述的油煙去除裝置。
9.一種燒烤箱,包括用于放置和加工燒烤材料的箱體、與所述箱體蓋合連接的箱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箱蓋上設置有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去除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燒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蓋和所述箱體可開合至任意角度并固定。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燒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和箱蓋間的最大開合角度為180°。
12.一種油煙吸附架,包括產生油煙的平臺和位于所述平臺上的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內側設置有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去除裝置。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油煙吸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并列分布于所述平臺上。
14.根據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油煙吸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間的間距不超過10mm。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新樂華家用電器(深圳)有限公司,未經新樂華家用電器(深圳)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1431435.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花式泡泡網
- 下一篇:一種輸電線路用線纜搬運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