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分液器及包括該分液器的壓縮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338064.7 | 申請日: | 2019-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569397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9 |
| 發明(設計)人: | 吳達;霍喜軍;李永貴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凌達壓縮機有限公司;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5B43/00 | 分類號: | F25B43/00;F04D29/6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細軟智谷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471 | 代理人: | 王金寶 |
| 地址: | 5190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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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分液器 包括 壓縮機 | ||
1.一種分液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腔室(2)的殼體(1)以及設置在所述殼體(1)上、且均與所述腔室(2)相連通的進氣管(3)和排氣管(4),所述排氣管(4)包括設置在所述殼體(1)外部的外管段(42)和延伸到所述腔室(2)內的內管段(41),所述腔室(2)內部設有與所述內管段(41)的端部相連接的輸氣管道(5),所述輸氣管道(5)的入口與所述腔室(2)相連通、且與所述進氣管(3)的出口交錯設置,所述輸氣管道(5)上設有消音腔(6),所述消音腔(6)的橫截面積與所述輸氣管道(5)的橫截面積相異。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輸氣管道(5)設有至少兩個,且均由所述內管段(41)的端部向靠近所述殼體(1)的方向呈輻射狀延伸。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分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腔室(2)內設有與所述殼體(1)的內壁相連接的底板(7)和蓋板(8),各個所述輸氣管道(5)均設置在所述底板(7)和所述蓋板(8)之間,所述蓋板(8)上設有至少兩個與各個所述輸氣管道(5)一一對應的蓋板進氣孔(10),所述底板(7)上設有與所述內管段(41)的端部相連接的底板插孔(12),各個所述輸氣管道(5)均與所述底板插孔(12)相連通。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7)和所述蓋板(8)之間設有多個豎板(13),各個所述豎板(13)均由所述內管段(41)的端部向所述殼體(1)延伸,所述輸氣管道(5)由所述底板(7)、所述蓋板(8)以及所述豎板(13)共同圍成。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7)上設有至少兩個與各個所述蓋板進氣孔(10)一一對應的底板進氣孔(11),相對應的所述蓋板進氣孔(10)和所述底板進氣孔(11)相對設置、以形成所述輸氣管道(5)的入口。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8)上位于相鄰的兩個所述輸氣管道(5)之間設有蓋板缺口(14),所述底板(7)上設有與所述蓋板缺口(14)相對應、且相貫通的底板缺口(15)。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插孔(12)設有向遠離所述蓋板(8)的方向延伸的插筒(16),所述內管段(41)的端部插入所述插筒(16)內。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分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腔(6)設置在所述底板插孔(12)與所述底板進氣孔(11)之間,且所述消音腔(6)的橫截面積大于所述輸氣管道(5)的橫截面積。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分液器,其特征在于,相對應的所述蓋板進氣孔(10)和所述底板進氣孔(11)的面積相等,各個所述蓋板進氣孔(10)的面積之和為S1,所述內管段(41)的橫截面積為S2,S1與S2之間滿足的關系為1≤S1:S2≤1.25。
10.一種壓縮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分液器,所述分液器為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分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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