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防近視智能眼鏡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320603.4 | 申請日: | 2019-08-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181325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24 |
| 發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廊坊小猴哈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C11/00 | 分類號: | G02C11/00;G08B21/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晟睿智杰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603 | 代理人: | 于淼 |
| 地址: | 065300 河北省廊坊***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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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近視 智能 眼鏡 | ||
1.一種防近視智能眼鏡,包括鏡架,所述鏡架包括第一鏡腿、鏡框、以及第二鏡腿,所述第一鏡腿和所述第二鏡腿連接于所述鏡框兩側且向遠離所述鏡框一側延伸;其特征在于,所述鏡架為中空框架結構,其中,
所述鏡框包括第一鏡圈、第二鏡圈和鼻梁,所述第一鏡圈和所述第二鏡圈連接于所述鼻梁兩側,所述第一鏡圈和所述第二鏡圈分別與所述第一鏡腿和所述第二鏡腿相連接;
所述第一鏡腿還包括第一樁頭,所述第一樁頭一端與所述第一鏡圈相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一鏡腿轉動連接;
所述第一鏡腿靠近所述第一樁頭一端設有兩個金屬探針,所述金屬探針一端與所述第一樁頭電連接,所述第一鏡腿內設有電池,所述金屬探針另一端與所述電池電連接;
所述第二鏡腿還包括第二樁頭,所述第二樁頭一端與所述第二鏡圈相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鏡腿轉動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近視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鼻梁內設有第一傳感器;所述鼻梁遠離所述第一鏡腿一側設有透視孔和擋塊,所述擋塊與所述透視孔相卡合;所述擋塊包括第一部、第二部和第三部,所述第一部和所述第三部位于所述第二部同側兩端,所述第一部和所述第三部遠離所述第二部一端分別設有第一凸塊和第二凸塊,所述第二部與所述透視孔相卡合;
所述第一樁頭靠近所述第二鏡腿一側設有第一凹孔和第二凹孔,所述第一部和所述第三部通過所述第一凸塊和所述第二凸塊分別與所述第一凹孔和所述第二凹孔相卡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近視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鏡腿遠離所述第二鏡腿一側設有電池指示燈,所述電池指示燈與所述電池電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近視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樁頭靠近所述第一鏡腿一側設有喇叭。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防近視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鏡腿內設有第二傳感器,所述第二傳感器與所述喇叭電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近視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鏡圈和所述第二鏡圈內設有電線,所述電線延伸到所述第二鏡腿內,通過所述電線將所述第二傳感器、所述喇叭、所述第一傳感器、以及所述電池電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近視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耳托和第二耳托,所述第一耳托和所述第二耳托分別與所述第一鏡腿和所述第二鏡腿遠離所述鏡框一端相連接;
還包括第一鏡片和第二鏡片,所述第一鏡片和所述第二鏡片分別安裝于所述第一鏡圈和所述第二鏡圈中。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近視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鏡圈和所述第二鏡圈靠近所述第一鏡腿一側且靠近所述鼻梁一端設有鼻托。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近視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樁頭靠近所述金屬探針一側設有金屬片,所述金屬片與所述金屬探針電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防近視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鏡腿還包括兩個螺絲、兩個堵塞、以及連接柱,通過所述螺絲和所述堵塞依次將所述第二樁頭、所述第二鏡腿和所述連接柱進行連接,所述連接柱在所述第二鏡腿延伸方向上設有通孔,所述電線穿過所述通孔;所述第一鏡腿還包括兩個螺絲和兩個堵塞,通過所述螺絲和所述堵塞將所述第一樁頭和所述第一鏡腿進行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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