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回收廢塑料水洗漿中纖維的分離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312084.7 | 申請日: | 2019-08-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481883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8 |
| 發明(設計)人: | 占正奉;李聰定;宋杰;萬濤;方承文;徐劉焱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鷹國際控股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D21C11/00 | 分類號: | D21C11/00 |
| 代理公司: | 安徽知問律師事務所 34134 | 代理人: | 王亞軍 |
| 地址: | 243000***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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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回收 塑料 水洗 纖維 分離 系統 | ||
1.一種回收廢塑料水洗漿中纖維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管道連接的白水池(1)、第一漿泵(2)、原木漿碎漿機(3)、第二漿泵(4)、第一過渡桶(5)、第三漿泵(6)、高濃除渣器(7)、復合篩(8)、第二過渡桶(9)、第四漿泵(10)和儲存塔(11);其中,所述原木漿碎漿機(3)用于碎解水洗漿;所述白水池(1)通過第一漿泵(2)向原木漿碎漿機(3)內提供白水;復合篩(8)用于粗篩和精篩水洗漿中雜質;所述高濃除渣器(7)的出料口高于復合篩(8)的進料口,所述復合篩(8)的出料口高于第二過渡桶(9)的進料口;所述儲存塔(11)用于存放分離雜質后的水洗漿纖維良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回收廢塑料水洗漿中纖維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白水池(1)的體積容量為500~700m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回收廢塑料水洗漿中纖維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木漿碎漿機(3)底部設置放缸排渣管(301),所述放缸排渣管(301)通入渣池。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回收廢塑料水洗漿中纖維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木漿碎漿機(3)為水力碎漿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回收廢塑料水洗漿中纖維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濃除渣器(7)的壓差為150~250KPa。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回收廢塑料水洗漿中纖維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篩(8)為Voith公司的復式分選機CombisorterT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回收廢塑料水洗漿中纖維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過渡桶(9)的體積容量為20~30m3。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回收廢塑料水洗漿中纖維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儲存塔(11)的體積容量為400~600m3。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回收廢塑料水洗漿中纖維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木碎漿機的出料口到第一過渡桶(5)進料口的高度小于或等于25m;所述第二過渡桶(9)的出料口到儲存塔(11)進料口的高度小于或等于42m。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回收廢塑料水洗漿中纖維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漿泵(2)的額定流量為430m3/h,所述第一漿泵(2)的揚程為32m;所述第二漿泵(4)的額定流量為400m3/h,所述第二漿泵(4)揚程為42m;所述第三漿泵(6)的額定流量為430m3/h,所述第三漿泵(6)的揚程為42m;所述第四漿泵(10)的額定流量為430m3/h,所述第四漿泵(10)的揚程為4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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