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具有人臉識別功能的警用無人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311912.5 | 申請日: | 2019-08-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47905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8 |
| 發明(設計)人: | 陳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旗揚特種裝備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D47/08 | 分類號: | B64D47/08;B64C25/32 |
| 代理公司: | 蘇州中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66 | 代理人: | 龍濤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西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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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有人 識別 功能 無人機 | ||
1.一種具有人臉識別功能的警用無人機,包括無人機本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本體(1)由無人機機架(2)、動力設備(3)、攝像模塊(4)、支腿(5)和電箱(6)進行構成,所述攝像模塊(4)包括普通攝像機(41)和人臉識別攝像機(42),所述支腿(5)的末端通過孔洞轉動連接有連接件(7),所述連接件(7)的底部設有吸盤(8);
所述攝像模塊(4)中的普通攝像機(41)和人臉識別攝像機(42)分別通過導線與微機模塊(9)進行電性連接,所述微機模塊(9)通過導線與電箱(6)進行電性連接,所述微機模塊(9)通過導線與通信模塊(10)電性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人臉識別功能的警用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機架(2)的四角處設有動力設備(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人臉識別功能的警用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普通攝像機(41)和人臉識別攝像機(42)分別固定安裝在無人機機架(2)的兩端對立面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人臉識別功能的警用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盤(8)的數量有四個,兩個為一組,所述吸盤(8)為透明軟塑料。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人臉識別功能的警用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模塊(4)中的人臉識別攝像機(42)采用DSP5402芯片,所述普通攝像機(41)采用高清微型攝像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人臉識別功能的警用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模塊(10)為WIFI通訊模塊、ZigBee通訊模塊、4G通訊模塊/5G通訊模塊中的一種或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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