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導光結構及終端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288982.3 | 申請日: | 2019-08-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626705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26 |
| 發明(設計)人: | 劉凇杉;溫權浩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重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6/00 | 分類號: | G02B6/00;H05K5/02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朱志達 |
| 地址: | 401120 重慶***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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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結構 終端設備 | ||
1.一種導光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后蓋,所述后蓋能夠透光,所述后蓋包括相背設置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及
導光膜,設置于所述第一表面,所述導光膜能夠將光線傳導至所述后蓋,所述光線能夠從所述第二表面出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包括邊緣區域,所述導光膜設于所述邊緣區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導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包括至少一條長邊,所述導光膜設于靠近所述長邊的所述邊緣區域,且所述導光膜滿足以下任意一種:
所述導光膜呈一體的長條狀結構,并沿所述長邊延伸;
所述導光膜的數量為至少兩個,所述導光膜沿所述長邊間隔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設置有功能膜,所述功能膜包括炫光膜和防爆膜中的至少一種。
5.一種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中框、光源以及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導光結構,所述導光結構與所述中框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表面朝向所述中框,所述光源設置于所述后蓋與所述中框之間,所述光源的光線能夠進入所述導光膜以傳遞至所述后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蓋的邊緣與所述中框之間形成通槽,所述導光膜和所述光源設置于所述通槽中。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設于所述中框和所述后蓋之間的柔性電路板,所述柔性電路板與所述光源電性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電路板固定于所述中框或所述導光結構。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設于所述中框和所述后蓋之間的主板,所述柔性電路板與所述主板通過板對板連接器、ZIF連接器以及彈片中的任一種方式電性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設于所述中框和所述后蓋之間的柔性電路板,所述柔性電路板與所述光源電性連接,且所述柔性電路板伸入所述通槽,并通過背膠粘接于所述中框。
11.根據權利要求5-10任一項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固定于所述中框,所述光源與所述導光膜之間存在間隔。
12.根據權利要求5-10任一項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框遠離所述后蓋的一側設置有顯示屏模組。
13.根據權利要求5-10任一項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結構與所述中框之間通過背膠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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