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地下室頂板回頂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260591.0 | 申請日: | 2019-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71318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9 |
| 發明(設計)人: | 趙天博;韋唯;王楓;趙旭;劉明浩;章家奇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B1/00 | 分類號: | E04B1/00;E04C3/3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唯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29 | 代理人: | 王紅藝 |
| 地址: | 200122 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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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地下室 頂板 結構 | ||
1.一種地下室頂板回頂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個第一埋件,預埋于地下室的底板且頂面和所述底板的頂面齊平;
以可拆卸的方式固接于對應的所述第一埋件的多個第一連接件,所述第一連接件的頂部形成有第一限位孔;
間隔立設于所述底板和頂板之間的多個立桿,所述立桿的底部插設于所述第一限位孔,所述立桿底部的外壁和所述第一限位孔的內壁貼合;
與多個所述第一埋件一一對應的多個第二埋件,預埋于地下室的頂板且底面和所述底板的底面齊平;以及
底部形成有第二限位孔的多個第二連接件,所述第二連接件通過所述第二限位孔套設于對應的所述立桿的頂部且以可拆卸的方式固接于對應的所述第二埋件,所述立桿頂部的外壁和所述第二限位孔的內壁貼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頂板回頂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埋件內埋設有帶有內螺紋的第一套管,所述第一套管的頂端開口且和所述第一埋件的頂面齊平;
所述第一連接件固定有凸伸出底部的第一螺桿,通過所述第一螺桿和第一套管螺合連接,從而固接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一埋件。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頂板回頂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連接件固定有凸伸出頂部的第一限位管,所述第一限位管形成有所述第一限位孔。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頂板回頂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連接件固定有凸伸出底部的第二限位管,所述第二限位管形成有所述第二限位孔。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頂板回頂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埋件固定有凸伸出底部的多個第一加固筋,所述第一加固筋埋設固定于所述底板。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頂板回頂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埋件固定有凸伸出頂部的多個第二加固筋,所述第二加固筋埋設固定于所述頂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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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 一般建筑物構造;墻,例如,間壁墻;屋頂;樓板;頂棚;建筑物的隔絕或其他防護
E04B1-00 一般構造;不限于墻,例如,間壁墻,或樓板或頂棚或屋頂中任何一種結構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塊狀或板狀構件構成的結構
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