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含鹽放射性廢水處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243324.2 | 申請日: | 2019-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77786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6 |
| 發明(設計)人: | 汪棟;林鵬;袁譽坤;尹宇發寧;劉夏杰;李晴;李麗麗;李坤鋒;洪振旻;王浩宇;姜磊;趙瀅;何小平;鄧才遠;萬勇;張惠煒 | 申請(專利權)人: | 嶺東核電有限公司;中廣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廣核核電運營有限公司;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21F9/06 | 分類號: | G21F9/06;G21F9/12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張艷美;鄒敏敏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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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放射性 廢水處理 系統 | ||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含鹽放射性廢水處理系統,包括主管道系統和次管道系統,主管道系統包括:預凈化模塊,對含鹽放射性廢水進行初步凈化;超濾模塊,與預凈化模塊相連,對經初步凈化后的含鹽放射性廢水進行膠體態核素的去除;無機吸附模塊,與超濾模塊相連,對經去除膠體態核素后的含鹽放射性廢水進行離子態核素的一級去除;深度凈化模塊,與無機吸附模塊相連,對經一級去除離子態核素的含鹽放射性廢水進行離子態核素的二級去除;排放模塊,與深度凈化模塊相連,對經二級去除離子態核素的含鹽放射性廢水進行排放,預凈化模塊、超濾模塊和無機吸附模塊皆分別通過次管道系統連通排放模塊,主管道系統和次管道系統組成閉合的循環系統。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核設施放射性廢水處理技術領域,具體來說是涉及一種適用于核設施放射性廢物采用焚燒等熱處理工藝產生的含鹽放射性廢水處理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核設施放射性廢物通常采用焚燒等熱處理工藝,此處理工藝產生的廢水中鹽的含量極高,如鈉離子約為12000mg/L,氯離子約為14000mg/L,同時還含有多種核素。對于這種含鹽放射性廢水,一般利用常規的反滲透、膜蒸餾及蒸發工藝對一價鹽(鈉離子等)和高價鹽一同進行濃縮,此濃縮液產生量巨大,最終的處理費用極高。并且,傳統的離子交換+蒸發工藝、反滲透膜+膜蒸餾工藝等存在現場要求高,設備龐大,能耗高等問題。同時,對于一些離子態核素的去除效果并不明顯。
因而,需要提供一種新型的含鹽放射性廢水處理系統以解決目前處理系統濃縮液量大、設備復雜、能耗高、離子態核素處理效果不佳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含鹽放射性廢水處理系統,其能有效處理含鹽放射性廢水中的污染物以達到標準排放要求,無高含量的濃縮液產生,且其處理系統的設備簡單,采用模塊化設計因而操作簡單。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含鹽放射性廢水處理系統,包括主管道系統和次管道系統,
所述主管道系統包括:
預凈化模塊,對所述含鹽放射性廢水進行初步凈化;
超濾模塊,與所述預凈化模塊相連,對經初步凈化后的所述含鹽放射性廢水進行膠體態核素的去除;
無機吸附模塊,與所述超濾模塊相連,對經去除膠體態核素后的所述含鹽放射性廢水進行離子態核素的一級去除;
深度凈化模塊,與所述無機吸附模塊相連,對經一級去除離子態核素的所述含鹽放射性廢水進行離子態核素的二級去除;
排放模塊,與所述深度凈化模塊相連,對經二級去除離子態核素的所述含鹽放射性廢水進行排放,
所述預凈化模塊、所述超濾模塊和所述無機吸附模塊皆分別通過所述次管道系統連通所述排放模塊,所述主管道系統和所述次管道系統組成閉合的循環系統。
本實用新型的含鹽放射性廢水處理系統,通過預凈化模塊可對含鹽放射性廢水中含有的少量油脂、大體積顆粒物及膠體進行初步凈化;超濾模塊進一步去除廢水中的膠體態核素,大幅度降低廢水的放射性水平;無機吸附模塊進行離子態核素的一級去除后再結合深度凈化模塊的二級去除可對高價離子態核素廣譜去除(鍶、鈷等)和特定核素(銫)深度凈化,在達到排放標準時通過排放模塊進行排放。通過各模塊的結合可有效去除含鹽放射性廢水中各種污染物,尤其是離子態核素,在其過程中并無高含量的濃縮液產生,也無大型設備其設備簡單,且采用模塊化設計因其操作亦簡單。通過采用主管道系統和次管道系統,且兩者組成閉合的循環系統,意味著可以僅采用主管道系統的部分模塊進行廢水凈化處理,或者采用主管道系統的模塊進行多次重復處理,因而可滿足不同污染物的含鹽放射性廢水進行凈化處理,提高了處理系統的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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