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自激洗滌濕式除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211598.3 | 申請日: | 2019-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473455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8 |
| 發明(設計)人: | 陳美青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正義研磨環??萍加邢薰?/a> |
| 主分類號: | B01D50/00 | 分類號: | B01D50/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昱呈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303 | 代理人: | 蔣超 |
| 地址: | 242000 安徽省宣城市***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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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洗滌 除塵器 | ||
1.一種自激洗滌濕式除塵器,包括箱體(1),箱體(1)內腔的底部為蓄水腔(1a),箱體(1)內具有隔板(1b),箱體(1)內腔中隔板(1b)前側區域為集塵腔(1c),箱體(1)內腔中隔板(1b)后側區域為除塵腔(1d);集塵腔(1c)的前側側壁上開有磨削操縱口(1e),除塵腔(1d)內安裝有分離機構(2),除塵腔(1d)的側壁上開有出風口;當蓄水腔(1a)盛放水時液面(4)與隔板(1b)之間形成過風間隙(5),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塵腔(1c)的后側設有斜板(6),斜板(6)的后端高于前端,斜板(6)的前端開有過風口(6c),斜板(6)與集塵腔(1c)的側壁固定連接;自激洗滌濕式除塵器還包括位于斜板(6)后端上方的出水結構,當水經出水結構流出后在斜板(6)的上板面上形成水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激洗滌濕式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結構為位于隔板(1b)上呈條狀的出水口(7),出水口(7)水平設置;除塵腔(1d)內安裝有接水槽(8),接水槽(8)位于分離機構(2)的下方,經分離機構(2)分離出的水能流入接水槽(8)內;出水口(7)與接水槽(8)相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激洗滌濕式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水槽(8)的一側壁為隔板(1b),出水口(7)與接水槽(8)內腔底部相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激洗滌濕式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口(7)從箱體(1)內腔的左側壁延伸至右側壁。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激洗滌濕式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結構為一根出水管,出水管的側壁上開有泄水孔,出水管能與自來水管相連接;或出水結構為一根出水管,出水管的側壁上開有泄水孔,蓄水腔(1a)內安裝有水泵,出水管與水泵相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激洗滌濕式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過風口(6c)的形狀呈長條狀,過風口(6c)的縱向方向與斜板(6)的縱向方向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激洗滌濕式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板(6)的邊緣與集塵腔(1c)的側壁和隔板(1b)密封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自激洗滌濕式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塵腔(1c)包括兩個集塵主腔室(1c1)和連通腔室(1c2),箱體(1)中具有位于兩個集塵主腔室(1c1)之間的避讓空間,連通腔室(1c2)位于避讓空間的后側,兩個集塵主腔室(1c1)的后側區域通過連通腔室(1c2)相連通;斜板(6)包括兩個分別位于兩個集塵主腔室(1c1)后側的主斜板(6a)和一位于連通腔室(1c2)的副斜板(6b);過風口(6c)位于主斜板(6a)的前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激洗滌濕式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塵主腔室(1c1)的前側壁上安裝有補水管(9),補水管(9)的出口位于磨削操縱口(1e)的下方,補水管(9)的進口與連通腔室(1c2)相連通,沿副斜板(6b)向下流的水能經補水管(9)流向集塵主腔室(1c1)。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激洗滌濕式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斜板(6b)的兩端均密封連接有擋板(10),擋板(10)與連通腔室(1c2)的前側壁密封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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